商标驳回复审一般需要的资料有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必须的资料有什么?商标驳回是指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申请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那么,商标驳回复审必须的资料有什么?
商标驳回复审一般需要什么资料
注册商标,商标驳回复审必须什么资料?
注册商标,商标驳回复审必须什么资料?商标驳回复审指的是您的商标提交申请注册,商标局审核的情况下觉得您的商标不能申请注册(例如你的商标是商标法明确不能申请注册的类别或者你的商标无显著性,再或者以前已有和你类似的注册商标成功了),而你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的过程。
商标驳回复审必须是注册商标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注册商标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能够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因此商标驳回复审具有急迫性以及专业性,没有相关经验的人通常复审都不会通过,因此建议您直接咨询我们,我们会帮您解决这个问题。
商标驳回复审所必须的资料:
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注册商标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明确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必须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资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资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资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注册商标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