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50430认证-标书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ISO50430认证-标书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1.0 目的
通过对业主要求的识别和对建设项目要求的评审,以确保本公司有能力实现对顾客作出提供施工的承诺,以达成业主要求的实现。
2.0 范围
适用于对业主要求的识别和确认、对项目要求的评审以及对市场宣传接洽、投标、合同签订等过程的控制。
3.0 职责
3.1 业务部负责识别业主的要求与期望,负责与业主沟通。
3.2 业务部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要求进行评审,并对工程项目范围、报价、付款条件、方式、合同条款进行评审。
3.3 总经理参与重大标书及合同评审的全过程,负责审批相应的标书、合同。
4.0 定义
4.1 “合同”系业主与受委托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含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4.2 “项目”系指受委托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业主提供的工程设计或施工。
5.0 程序
5.1 识别项目要求
5.1.1 业务部应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项目信息,向业主介绍本公司情况,了解项目基本情况,了解业主对项目的要求和期望。
5.1.2 业务部负责识别业主对项目的要求与期望:
5.1.2.1 识别业主对确保项目的共性要求,含业主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要求;业主没有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5.1.2.2 识别业主对项目的特性要求,包含项目招投标、结构、质量、造型、材质、施工环境、交付期、支持服务、价格等方面的要求。业主的特性要求主要体现在招标文件或业主委托书中。
5.1.2.3 应将识别的项目要求形成文字或整理成资料。由业务部组织项目要求的评审。
5.2 项目要求的评审
5.2.1 项目共性要求的评审
a) 业务部评审项目性能、质量、技术、规模等技术要求及确保项目质量要求的能力;
b) 业务部评审价格的适宜性、支持性服务的能力;
c) 行政部负责评审合同要求、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5.2.3 项目要求评审结论
a) 评审通过的项目,按国家招投标管理规定要求明确投标文件,任命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部,由业务部组织按参加项目投标;
b) 业主委托的项目,评审通过后,按5.3.1b)执行。
c) 评审的结论记录于《合同评审表》中。
5.3 合同草案的评审
5.3.1 合同草案的准备
a) 招标项目: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业务部综合广告、样本、网络等宣传资料及业务人员的承诺和投标文件准备合同草案;
b) 对不需进行招标的项目:业务部综合在业务接洽中所获取的各种资料及业务人员的承诺和明确的项目要求准备合同草案。
5.3.2 合同草案的评审内容
5.3.2.1 项目部评审项目性能、质量、结构、造型等技术要素以及我本公司对项目的设计开发、图纸设计、施工进度、技术支持的满足能力及确保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5.3.2.2 业务部及业务部评审合同报价及完工期限,综合各部门意见对合同条款的适用性、完整性、明确性等进行评审。
5.3.2.3本次评审主要评审与标书或委托书不一致的地方,并明确这些不一致的地方得到明确,并能满足要求。
5.3.3 不明确条款的评审
对于没有形成书面文件的业主要求,业务部负责将相关内容用商函、备工忘、传真件、电话等方式双方确认,确认后依5.4.2规定进行评审。
5.3.4 合同草案评审结论
各相关评审部门将评审意见填写在《合同评审表》,业务部确认综合评审结论,呈报总经理批准。
5.3.5 合同草案评审批准后,由业务部或相关人员代表本公司与业主签订正式合同。
5.4 项目要求的变更
5.4.1 若项目要求变更由业主提出,业务部应与业主协商一致, 经总经理批准后,记录在《合同评审表》更改处并修改相应的文件,对重大更改的内容还需再评审(由原评审人员进行),将变更内容通知相关部门;
5.4.2 若项目要求变更由我方提出,经业主书面同意后,由业务部将变更内容记录在《合同评审表》更改处,并修改相应的文件,将变更内容通知相关部门,并保持双方相关的确认文稿等。
5.4.3 业务部负责合同执行的监督,根据必须及时将信息与业主沟通以确保合同的顺当实施。
6.0 质量记录
6.1 《标书/合同评审表》
6.2 《合同》及附件
6.3 《工程合同交底记录表》
6.4 《合同履约分析报告》
7.0 支持性文件
7.1《合同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