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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引发知识产权探讨,拼写错误商标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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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引发知识产权探讨,拼写错误商标的审查

拼多多引发知识产权探讨

你说我“售假小能手”我说你“五环内视障”——拼多多引发知识产权探讨

拼多多上市首日,1个段子在社交媒体疯转:小米新品、松下新品、老于妈、粤利粤、康帅傅、娃娃哈、太白兔、七匹狠、绿剪口香糖、可可乐等品牌发来祝贺。

一篇认为“拼多多上市让历史倒退20年”的文章更是掀起一场针对这个“3亿人都在用的APP”售假行为的质疑和指控。这篇文章回顾了中国怎样从假货横行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艰难走到“3·15晚会也沦为大家吃瓜子看热闹的1个平常日子”。

作者悲观认为,拼多多的上市,表明“原来一切都没有变”。

有趣的是,评论的两级分化:有人认为拼多多公然售假,这样的公司都能上市简直没法说理;有人认为这是持有这种言论的人拥有“五环内视障”(五环内人群的视野和心理偏见),至于知识产权,“阻碍了技术和商品惠及更多人,根本就不应该存在”。

“这是1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也是1个很好的契机,让各界能够思考和探讨在中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一些新的领域和模式中怎样更好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李顺德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李顺德说,部分言论太过极端,“拼多多上绝大部分是不知名的、低价的商品,满足了部分低水平消费,因此它有市场,但这当中的确有一些山寨的、模仿的、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和行为,因此,我们在探讨这件事情时要尽量客观,不能由于它有部分不合理的行为就否定这个商业模式。”

“拼多多找到了1个细分的消费市场,现在都在说消费升级,但确实有1个人群,对所谓品牌附加值不关注,只要实惠,从这个角度看,它其实有不小的价值,让更多人接受了互联网的观念。”高域智能研究院专利运营专家王琦琳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在王琦琳看来,人们能够在道德层面谴责拼多多售假、侵权等行为,但作为平台,“即使权利人起诉或举报了,它只要删掉商品就行,并且,大部分情况下,买到假货的消费者及被侵权的品牌方可能都不会采取行动,由于这些案例一般标的很小,维权不易,赔偿额度也不高。”他分析,这或许是电商平台上知识产权保护不易的主要原因。

可是,李顺德强调,这不能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理由,提供低价产品也不能以侵犯别人利益为代价。“售假行为在许多大的平台都或多或少存在,总体而言,近些年,我们在这方面的进步不小。像拼多多类似平台的出现,也进1步提醒监管者要继续加大监管力度。”他说。

李顺德认为,除了加强监管外,消费者、品牌方也应增强知识产权意识,消费者不要知假买假,而品牌方一旦发现被侵权,应采取合适的维权手段。这必须相关部门的积极引导,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

7月28日,创维电视官方发布严正声明要求拼多多停止售假。按照创维的声明所述,拼多多平台上部分假冒创维品牌的有:创维先锋、创维云视听TV、创维嘉、创维美、创维酷酷、创维云视听、创维e家、创維等。

科技日报记者30日在拼多多APP上没有搜索到这些牌子的商品。但碰瓷知名品牌的“VDVD”“vivl”等商品仍在销售中。除此之外,著名作家、童话大王郑渊洁也在微博上举报拼多多涉嫌销售盗版其皮皮鲁系列的图书产品。

对于平台上存在的“山寨”产品,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向媒体回应称,淘宝经历过的苦难,拼多多1个都不会少,平台打假是1个长期过程。

正如黄峥所说,淘宝走过的路或许可引认为鉴。阿里巴巴发布的《2017年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年度报告》显示,2017全年共有24万个淘宝疑似侵权店铺被关闭;在与阿里合作权利人数目增长17%的背景下,整体知识产权投诉量下降42%;每1万笔订单中仅有1.49笔为疑似假货。

另一组数据则是,截至2017年底,阿里打假特战队已与全国23个省开展线下打假合作,累计向全国执法机关推送涉假线索1910条,协助抓捕涉案人员1606名,捣毁窝点数1328个,涉案金额约43亿元。

拼写错误商标的审查

2007年5月中央电视台的“走进社区”节目就曾报道了两起出现在商标上的汉字错误。1个是日本料理店使用的“吉野家”商标,另1个是大型综合超市的“家乐福”商标。假如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吉”字上面的“士”变成了“土”,而“家乐福”的“家”本应当有三撇,在商标中却变成了两撇。我国《商标法》及《商标审查标准》对商标中存在的错别字没有加以规定错别字的出现毫无疑问会影响到汉字的规范使用,但从客观上说利用审查机关的疏忽所使用的包含有错别字的商标是否有利于增强商标的显著性呢?拼写错误是否会将原商标转变成“臆造性商标”呢?小编觉得不应当将拼写错误商标视为“臆造性商标”,由于,一方面,大多数消费者仍然按照书写正确的“吉”、“家”来发音和书写,通过手机、电脑中的汉字库我们也无法写出拼写错误的汉字。另一方面,假如将拼写错误的词语商标视为“臆造性商标”,并予以较强法律保护,将与国家长期推行的规范使用汉语政策相违背。按照2001年生效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14条的规定,招牌、广告用字、企业事业组织名称都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商标作为一种在公开场合大量使用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笔者认为,商标中的词语拼写错误一般并不会影响词语的原有显著性错误的拼写本身并不常见,消费者在没有特别提醒的情况下也不易发现或根本就不在乎是否有拼写错误,就如同上述“吉野家”、“家乐福”商标一样,拼写错误并不代表着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品质质量的下降,商标仍然发挥着标示来源的功能。可是“描述性”词语商标的拼写错误是否会导致该词语商标转变成“臆造性”商标呢?在ArmH2Paint&.Varnishworksy.NuEnamelCorp.一案中,有学者认为,将NEW拼写成NU并不会阻止法院如同正确拼写词语那样考虑词语的作用。很明显,对于长期从事绘画的生产者而言“Nu-Enamel”(珐琅漆)是1个带有形容词“new”(新)的描述性的商标,或是语音上的拼写或是错误的拼写。《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重述》也认为描述性词语不能仅通过拼写错误、拼写不标准的方式,或通过增加前缀或后缀且不改变原始词语形式所传递含义的方式取得非描述性的地位。1个描述性词语的拼写错误或不规范通常不会改变标识的描述性特性。在许多例子中,人工改变将无法克服词语的普通含义,并且潜在的交易者将继续在纯粹描述性意义上理解该标识。错误的拼写并不会改变标识与商品的描述性词语之间的关系,即便存在拼写错误的描述词语被广泛使用,该词语仍然是描述性词语。对于消费者而言,除非是商标权人故意,拼写错误的词语与正确拼写的词语具有相同的作用——都是对它所贴附的商品或服务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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