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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国商标的特色,欧洲共同体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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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各国商标的特色,欧洲共同体商标法

欧洲各国商标的特色

说欧洲各国的商标千姿百态、各具特色,能够说一点也不为过。这主要是由各国的历史文化特征所决定的,从而赋予产品商标浓重的民族特色。德意志民族是1个崇尚理性的民族,德国的知名商标大都充满了严谨和一丝不苟。奔驰作为1个世界的汽车名牌,其产品的质量一直处于世界领先的地位。即使像英国的罗尔斯-罗伊斯、美国的卡迪拉克这样的象征着富贵豪华的世界名车,在产品的品质方面也并不能比梅塞德斯-奔驰胜出一筹。德国的宝马轿车,同样在汽车领域取得了这种品质卓越的信誉。即使是像大众这样的普通轿车,也同样有着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我国正是引进了大众的汽车制造技术和质量标准,使得奥迪、帕萨特、捷达、桑塔纳占据了我国轿车市场的2/3。德国商标所表现的严谨和一丝不苟,在电子、光学、精密仪器等领域也同样有着西门子、艾可发等声誉卓著的商标。法兰西是1个充满浪漫气息的民族,法国的知名商标多集中在服装、首饰、化妆品、葡萄酒等领域。法国的时装闻名世界,皮尔?卡丹就是依靠浪漫的时装设计成为世界时装的耀眼商标,并由此建立起1个卡丹世界“时装帝国”。在法国的时装界,还有曾经让好莱坞影星为之倾倒的夏奈尔时装。玛丽莲?梦露、罗密?施奈德等超级影星,一套新衣全是价值几十万法郎的“夏奈尔”。1963年11月,美国前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鲜血溅到妻子杰奎琳身上,她当时穿的正是一身玫瑰色的“夏奈尔”。除此之外像做工考究的“梦特娇”T恤衫、风靡世界的“鳄鱼”运动衫等,都代表着法国的文化特质。法国是1个美酒飘香的国度。世界上著名的葡萄酒几乎都产自法国。200多年来,闻名世界的“人头马”一直以香味浓郁、色泽鲜亮、含蓄醇和的特质深受人们的喜爱。“人头马”不仅有极为严格的酿造工艺和窖藏方法,并且精确区划原料产地,所用葡萄一定是产自夏朗德省科涅克地区的高品质葡萄。人头马的产品80%出口,其销售量占世界高级白兰地酒销量的50%。“人头马”被各国的评酒专家誉为白兰地中的精品。法国在世界名酒的序列中,还有人们熟知的“马爹利”、X.O.之始祖“轩尼诗”等,无不是干邑白兰地中的精品。法国人的浪漫激情在法国的名牌香水、首饰和化妆品中得到了尽情的展现。法国的名牌香水数不胜数,各具特色,各有自己的市场定位。除了“欢乐”、“娇兰”等名贵香水,还有专为男士所用的产品,主要商标如克里斯蒂安?迪奥公司的“野蛮之水”,伊夫?圣洛朗公司的“鸦片”、“库罗斯”,阿卑尔公司的“沙皇”,尼娜?里奇公司的“里奇俱乐部”等,都是男性的专用香水。这类男用香水清新淡雅,没有脂粉气,多采用雪松、檀香、橡树等树木香型展示男子汉的气质。法国的化妆品商标更是世界闻名。“罗丽雅”是法国化妆品商标的典型代表。这一商标的产品品种齐全,涉及护发、护肤、卫生、化妆和香水,有各类产品25000种。罗丽雅公司有1500多人的技术开发队伍,1年用于化妆品的科研开发费用就达10亿欧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3.8%。这个公司以新技术开发为基础,不断推出高品质的新产品。法国的万宝圣被誉为珠宝界的“罗尔斯—罗伊斯”,精工细做的珠宝首饰,每件50万元以上的作品,都是仅有一件,绝不重复第2个,以避免雷同。L.V作为皮包商标同样是极品的典型,通常我们感觉1个极其普通的女士手提包,仅仅由于上面有“L.V”的商标标志,就能够价值数千欧元。尽管法国的名牌主要在这些领域,可是,法国的名牌产品确实在为人类世界创造着美和美的生活。英国人的绅士风度在商标的塑造方面也时有表现。“罗尔斯-罗伊斯”轿车被誉为世界轿车行业的王冠,苏格兰威士忌总是在上流社会尽显雅致,吉百利巧克力给人绵软柔和的感觉,勃朗峰金笔的名士派头,在市场上独领风骚70年,“555”香烟在世界名烟行列中一直保持着淡雅谦和的韵致。在欧洲,袖珍山国的瑞士在手表行业中的名牌灿若星辰,意大利人说起皮鞋和各种皮具名牌如数家珍,瑞典的沃尔沃轿车、爱立信电话通信设备、荷兰的飞利浦、比利时的贝尔电话等无不显示着欧洲人的风格。

欧洲共同体商标法

根据建立欧洲共同体的条约,欧洲联盟的律师发布了建立欧洲共同体商标法的法规。共同体商标法(CTM)不能取代成员国的商标法,可是它确实建立了可在整个欧盟执行的申请注册制度,具有若干优点,包含假如要覆盖所有国家的话,能够降低成本,一次申请对于15个国家/地区,对于在CTM领土内实施或威胁实施的侵权行为,所有侵权行为均具有单一的续展和专有管辖权。覆盖的国家和语言CTM涵盖的国家是欧盟的现有成员-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英国,希腊,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葡萄牙,西班牙和瑞典。共同体商标局位于西班牙阿利坎特。向CTM提出的任何申请都必须以欧盟的一种官方语言提出。可是,申请人还必须在每种申请中指明从五种正式语言中选择的第二种语言,即西班牙语,德语,英语,法语和意大利语。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任何影响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异议,撤销或无效程序都必须使用CTM的五种正式语言之一。确保此类申请后程序(假如有)以英语进行的唯一方法是以非官方语言提交申请,其次选择英语作为官方语言。另一方面,假如申请是以英语提出的,则仍必须指定第二种官方语言,对方能够为对方提出选择,CTM系统与美国采用的基于使用的系统相比,CTM是基于申请注册的商标系统。换句话说,假如获得了CTM申请注册,则申请注册本身将明确所有权。通常,与所有基于申请注册的系统一样,在优先权争夺中,先提交文件为准。CTM还承认向巴黎公约(包含美国)成员国提供的提早提交日期,在此之后,较晚提交的CTM申请将在同一商标和商品的国家申请后六个月内提交。如前所述,为了避免竞选CTM办事处,在1996年1月1日至1996年4月1日期间提交的所有申请都将在1996年4月1日收到第1个CTM申请日期。可是,假如是美国或其他国家/地区的申请该申请是在1995年10月1日之后提交的,因此能够根据国家申请的提交日期要求更早的优先权提交日期。商标要接受CTM申请注册标记被定义为“能够以图形方式标明的标志”,并且包含文字,个人名称,设计,字母,数字以及商品的形状或包装,但前提是这些“标志”能够将商品或服务与商品或服务区分开别人的。与美国不同,CTM目前不包含声音,颜色或气味。可是,通过该法规的理事会会议纪要并不排除最终申请注册多种颜色或单一颜色或声音作为商标的可能性。拒绝申请注册的理由拒绝申请注册有绝对和相对的理由。绝对依据除其他外包含没有鲜明特征的标记,仅指定种类,质量,数量,预期目的,价值,产地或产品生产时间或提供服务或其他特征的标记。商品或服务,以及仅由标志或标记组成的标记,这些标记或标记已成为当前语言或正当的和惯例的交易惯例的“习惯”。可是,能够通过证明独特性来克服上述每个理由,这与美国相反,似乎表明通用术语能够具有独特性。另一方面,某些“标志”有绝对的拒绝理由,并且不能被认为具有独特性。这些包含商品的配置,这些商品的配置是由于商品本身的性质,获得科技成果所需的商品形状或为商品带来实质价值的形状;违反公共政策或公认的道德原则的标记,具有欺骗公众的性质的标记,例如,与商品或服务的性质,质量或地理来源相关的标记,经主管当局授权,并被拒绝根据《巴黎公约》进行申请注册,商标,标志包含徽章,拒绝的相对理由包含所申请的商标与先前的商标相同或可能引起混淆的情况。较早的商标是指先前提交的CTM商标,在成员国中申请注册的商标或根据在成员国中有影响的国际安排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先申请注册的上述商标的最终申请注册或在成员国中众所周知的商标。搜索冲突标记CTM办公室对CTM申请注册和申请进行搜索,并为申请人准备报告。同时,CTM办公室将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进行自己的申请注册查询的成员国的中央工业产权办公室。目前,这包含除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以外的所有成员国。从收到CTM申请之日起,每个商标局都有3个月的时间发布搜索报告。在3个月的搜索期之后,CTM搜索和国家搜索的结果将转发给申请人,其次申请人有1个月的时间撤回,限制或修改该申请(假如必须)。1个月后,该申请将被公开反对,反对,撤销和无效在CTM申请发布后的3个月内,任何第三方都能够提出“观察”或“反对”意见。书面意见是针对拒绝的绝对理由。提交意见的第三方不会成为诉讼的当事方,但会将意见传达给申请人,申请人能够对此发表评论。同样,申请人能够随时撤回其CTM申请或限制其中包含的商品或服务的列表。另一方面,反对则针对拒绝的相对理由,即,以令人困惑的相似商标享有的优先权。对于CTM申请注册的任何所有者或CTM的十5个成员之一中的申请注册,保持已发布CTM应用程序的监视服务非常重要,以便反对可能与现有申请注册冲突的任何应用程序。成员国中的许多申请注册广泛定义了商品。假如申请人要求,已提出异议通知的在先CTM商标或国家商标的所有人必须提供证据,以证明在异议申请发布之日前的5年内,在先申请注册商标已被视为真品。在寻求保护的社区或成员国中使用。假如在先申请注册商标仅用于其申请注册的部分商品或服务,则为审查异议之目的,应将其视为仅在那些商品或服务上被申请注册已证明其真正用途。假如异议方透露未对某些或全部商品或服务申请注册未决商标,则将拒绝针对这些商品或服务的申请。特别重要的是,反对派的败诉方自动承担另一方承担的费用以及所有费用,包含律师费和受一定限制的费用。这也适用于当事方通过撤回申请或异议而终止诉讼的情况。异议理由包含能够拒绝申请注册的所有相对理由。除此之外,在贸易过程中使用的非申请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的所有人不仅仅具有本地意义,能够反对根据该商标或标志的成员国法律对标志的权利提出的申请商标是在CTM商标注册申请日以前获得的,并且该商标或标志赋予其所有人禁止使用后续商标的权利。换句话说,假如权利处于“首次使用成员状态”,则能够在异议中提出该权利。也能够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反对由对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提出的商标。假如CTM申请已根据成员国的权利成功被反对,则应予以拒绝。CTM商标所有者的权利能够在向CTM局提出申请时提出,也能够基于侵权诉讼中的反诉而被撤销或无效。撤销的理由包含连续5年不使用商标,商标已成为产品或服务行业的通用名称,商标的使用可能会在性质,质量或货物的地理来源或商标所有人不再满足可能是CTM商标所有人的条件。再次使用被定义为真实使用。无效的理由包含能够拒绝申请注册的绝对和相对理由。要求败诉方支付所有费用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撤销或宣布无效的程序。转换为国家申请假如CTM申请被拒绝,撤回或视为撤回,或者在CTM申请注册不再有效的范围内,则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能够请求将CTM申请或申请注册转换为1个或多个成员国的国家申请。假如以不使用为由撤销了CTM申请注册所有人的权利,则不能进行转换,除非请求转换的成员国接受根据CTM商标已被真正使用的CTM标记的使用。该成员国的法律。每个成员国对于转换后的国家申请都有单独的政府申请费,另加支付给CTM办公室的转换费。在该成员国中接管该申请的代理程序时,必须指定其成员国中的代理人,并收取额外费用。假如自商标局决定将CTM申请撤回或拒绝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转换请求,该决定已成为终局决定,或者自CTM申请注册因决定而终止影响之日起对于已经成为最终决定的主管局,国家申请将以CTM申请的原始提交日期为准。在3个月的期限之后,对于国家申请,CTM申请的有效提交日期丢失了。使用要求假如在申请注册后的5年内,所有人未将CTM与其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一起在共同体中真正使用CTM,并且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CTM被撤销。法规没有定义“真正的使用”。商标能够以其他形式使用,只要商标的独特性不变即可。能够通过在共同体中仅将CTM贴在商品或其包装上来建立出口目的。也能够通过被许可人使用。通过该法规的理事会会议记录还表明,在1个成员国中的真实使用构成共同体中的真实使用。期限和可再生的升CTM的申请注册期限为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十年。能够将申请注册续期十年。不必须使用证据,可是假如没有“真正的使用”,则申请注册仍将被取消。通过在保护终止当月的最后一天以前的六个月内提交续签申请来完成续签。终止后有六个月的续约时间,但要在此期间支付额外的滞纳金。续展从现有申请注册到期之日起第二天开始生效。侵权行为每个成员国均应指定1个或多个国家一审和二审法院,以管辖该领土内的商标争议。CTM法院对所有侵权诉讼,非侵权声明以及所有撤销或宣告无效的反请求拥有专属管辖权。关于能够提起诉讼的适当法院,有各种规定。有关于管辖权和地点的特殊规定。必须在被告住所的地方提起诉讼,或者,假如被告不在任何成员国住所,则应在被告所在的州提起诉讼。假如被告既未在任何成员国定居,也未在任何成员国设立机构,则可在原告所居住的成员国法院提起诉讼;假如在任何成员国中未定居,则可在该州提起诉讼。原告在其中设有营业所。假如任何一方均未定居,也未在成员国内建立机构,则必须在西班牙阿利坎特提起诉讼。也能够在已经实施侵权行为的成员国法院提起侵权诉讼或威胁侵权诉讼。在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决定将仅扩展到已经实施或威胁要实施侵权的成员国领土。在管辖权基于成员国机构所在地或所在地的所有其他情况下,法院的裁决将扩展到所有十5个成员国。成本提交CTM申请的可取性必须权衡其成本。通常,假设没有异议,CTM申请注册的费用将大大低于所有成员国中单个申请注册的费用。另一方面,假如提出异议并且必须在没有冲突的国家/地区将CTM申请转换为国家申请,则费用显然会比在每个国家/地区简单地申请所产生的费用要高。。费用将根据ECU的汇率而有所不同,ECU的汇率是支付官方费用的欧盟货币单位。这种货币单位很快将被称为欧元。大致等于1ECU等于1.30美元,下面列出了各种费用。申请/申请注册1.A.备案费ECU美国(1)最多三类商品/服务9751,268(2)每增加一类200260B.申请注册费(经申请批准)(1)最多三类1,1001,430(2)每增加1个类别2002602.异议费用3504553.转换为国家申请2002604.续展费用(2006年适用)A.最多3个类别2,5003,250B.每增加1个类别500650CTM费用必须加上我们的律师费和我们的欧洲代理商的费用。准备,提交和跟踪CTM申请的初始费用总计约为900-1,200美元。因此,总而言之,能够预见的是,最多3个类别的无异议CTM申请注册的总申请和律师费约为4,000美元至5,000美元,或大约是国家申请注册平均成本的三倍。假如必须将CTM申请转换为国家申请,则当然能够节省CTM申请注册费,可是必须产生每个国家的申请费和代理费。何时选择CTM系统:优点/缺点CTM的明显优势在于,1个案件涵盖了15个国家。当CTM申请注册发布时,它能够在整个欧洲范围内执行,并且能够每十年更新一次。在单个成员国中使用足以维持所有成员国中的申请注册。强制执行CTM申请注册偏向于具有更大的一致性。假如申请人打算在所有15个国家/地区提交申请,将可节省大量的申请费和未来的续签费。关于不利之处,很明显,要获得并保持CTM商标,不仅在先前的冲突方面并且在独特性方面,该商标在所有15个国家中都必须是可申请注册的。成功提出异议将导致申请人不得不将CTM申请转换为国家申请,从而导致总的申请费用例如果初次提出国家申请时要高得多。还有1个不明确因素,那么就是十5个国家中的任何1个的现有申请注册人都能够随时使CTM申请注册无效。最后,申请人应基于以下理由评估进行CTM申请的可取性:通过在适用类别中搜索直接标记明确的潜在冲突,明确寻求保护的实际国家,扩展到其他国家的可能性,商标的独特性,以及成本/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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