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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类别与国际商标类别备忘单,美国商标权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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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标类别与国际商标类别备忘单,美国商标权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美国商标类别与国际商标类别备忘单

您是否必须根据美国商标分类系统提交商标?否,1973年9月,美国分类体系被国际注册商标商品和服务分类所取代。此后,欧洲和美国都使用了相同的45种商品和服务的尼斯类别(以法国尼斯市命名,这是谈判第一类的名称)。美国商标类别-过去的事现在,根据国际分类系统组织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制度(USPTO)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于在正式转换后及之后提交的申请,USPTO会在申请注册过程中生成相应的美国类别列表。这个决定对我们的立法前任制是否令人耳目一新?现在,假如我们能够进1步简化全球范围内的各种注册商标流程!假如您想了解有关“国际尼斯分类”的更多信息,请继续阅读。我们概述了1个“国际分类备忘单”,其中包含您必须了解的最重要的事实。了解8个有趣的侵犯商标权案件!国际商标类“备忘单”1.指定商品和服务在美国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您必须指出您当前正在使用商标的商品和服务(或计划在将来使用)。不幸的是,您不能仅仅由于喜欢就在摘要中申请注册商标,请参阅#4。2.留意加拿大总是有例外,例如加拿大。尽管实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商标都使用尼斯分类系统,但加拿大却能够说是最突出的国家。单击此处以了解有关加拿大注册商标的更多信息。3.认识45个班级第1至34类用于商品,第35至45类用于服务。不明确您的商标适合哪一类?保留此框为空白,审核您的申请的审查员将选择正确的1个。单击此处查看课程细目。4.禁止摘要申请注册是否想在没有特定用途的情况下申请注册商标?不幸的是,商标不能申请注册为抽象用途。这实际上是个好消息。这是一项旨在阻止竞争对手不采取任何行动而获得高分的政策!请记住,将来您总是能够扩展到其他类别。5.预期单独的班级费用1个商标能够涵盖多个类别,但希望为每个类别支付单独的备案费。这些费用的金额将取决于所选的申请提交选项:TEASPlus(225美元),TEAS常规(325美元)或TEAS优惠费(275美元)。每个选项将要求不同的应用程序要求。6.班级选择并不总是很明显通常以令人惊讶的方式明确班级比赛。例如,用作化妆品的皮肤护理产品符合03类的要求,但用作药物的皮肤护理产品符合05类的要求。可下载软件适用于09级,但不可下载的软件适用于42类。在较令人困惑的分类之一中,啤酒符合32级标准,而其他含酒精饮料则符合33级标准。7.这只是1个文书助理尽管将类系统视为防止“混乱可能性”的保护机制可能很诱人,但事实远非如此。国际分类系统只是出于归档目的的组织工具。因此,TrademarkNow创建了1个风险评估数据库,旨在评估实际产品之间的相似性。现在申请注册商标:超越阶级的分析现在,您能够使用TrademarkNow(数百万个现有商标和其他相关数据)来分析候选商标,TrademarkNow是1个基于12年商标法建模研究的革命性人工智能平台。使用我们的NameCheck数据库,您能够:使用150多种语言来检查产品的相似性,词的外观,词的语音和含义。查看相似商标的申请,以明确商标所有者反对的积极程度。根据数据统计分析和判例法查看潜在威胁的排名报告。将NameCheck与我们的姊妹数据库NameWatch配对,以监视对您商标的潜在侵权,并且您在商标保护方面拥有强大的解决方案。

美国商标权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美国是世界上较早确立商标制度的国家之一,也是商标法制较为完备的国家。前面已经提到,美国实行申请注册在先原则,但商标的首先使用人能够在5年内提出指控。美国于1870年,开始制定《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商标条例》,这个商标法受到了当时英国商标法的影响,因本法未明确其适用范围,仅限于州与州之间和与外国的商业活动,不久以违宪而被废止。同年8月,为了进1步加强商标保护,又补充了有关刑事制裁的规定。经过十年,它由于不适应专利事项而被废止,随之在1882年建立了新的商标法。这个法律主要规定了根据宪法的通商条款,它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商标权制度的内容。随着美国工业和经济的飞跃发展,现行商标制度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必须,于是,1905年美国颁布了新的联邦《商标法》,纳入了申请注册商标与虚伪申请注册但其使用超出了一州地域的商标,以后又做了八次小的修改。1946年7月5日建立了《兰哈姆法》,这个法律把原来有关商标的若干法令加以调整,综合成单一的法律,以使用原则为其基本思想。经过几次修订,这个法律逐步形成了完备的、现代化的商标法,由此,完备的美国商标权制度确立了下来。至2006年底美国仍实行着商标州级申请注册制度。不难发现美国的商标权制度有1个显著的特点:各州都有商标立法权,有商标的“州级申请注册权”,并设有州级申请注册官,因此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在美国就不仅反映在国家地域范围,并且会反映在以州为界的范围。如要对几十个州的商标制度一一介绍非常困难,这里需指出:各州商标局均无权接受外国人的注册商标申请,外国人即使在美国仅仅以1个州为限从事其贸易活动,想获得注册商标也只能向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美国的商标制度还有以下特点:(1)商标法中包含制裁不公平竞争活动的规定。(2)联邦专利商标局的申请注册部分为“主簿”和“附簿”两部分。这与英国及一些英联邦国家的注册商标簿分为A、B两部分相似。美国商标法规定不准申请注册的标记是完全排除在申请注册部之外的,但有一种标记(即说明性的标记或该说明与商品内容不符的标记,地名或与产地不同的地名标记,美国常有的姓)具有第二种含义,不能在主簿申请注册,假如经审查认为它具有将一企业的产品与其他企业的产品相区别的功能,则能够批准它在附簿申请注册。在附簿申请注册后,假如经一定阶段证明它完全具备申请注册商标条件,则有可能上升到主簿中去。能够说,附簿有“准申请注册簿”的性质。(3)服务商标、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在法律的保护上与商品标识相同。美国是第1个在成文法中把服务商标与商品商标等同对待的国家。(4)对于侵犯商标权所判的金额,能够高出受侵犯人实际损失的3倍。(5)凡依据《兰哈姆法》提出的侵权诉讼,不论涉及的金额高低,均不能由州法院受理,而要由联邦法院受理。(6)在联邦商标局“主簿”中申请注册的商标,在权利冲突的诉讼中地位优于未在该簿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一般情况下均判定在“主簿”的申请注册人为商标权的当然所有人。(7)承认具有“第二含义”的商标有效。“第二含义”是商标法中的术语。指1个地名或1个说明性的词汇,在某些企业生产的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一段时间后,产生了除其原义外的新含义,用户看到这个词就会自然地把它和某商品联络起来,于是它作为商标就有了识别性。原获准在“附簿”申请注册的标记,假如产生了第二含义,则能够上升到“主簿”中。这是“地名及说明性词汇不能申请注册”原则的1个例外。(8)在“主簿”注过册的商标,即使仅仅在一州或数州地域内使用,也享有在全国地域内的专有权。(9)在“主簿”申请注册之后,商标5年内从未间断过使用,也未受到争议或争议不能成立,则商标权视为永久确立,该商标成为“无争议商标”;对商标有“使用要求”,不使用则将失去商标权。假如商标在任何申请注册簿中申请注册后,连续两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该商标,就视为自动放弃商标的申请注册;在“主簿”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所有人,有权制止其别人的带有相同或相似标记的商品进口。(1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20年,展期也为20年,可无限续展。(11)商标权在美国能够转让或许可别人使用,商标转让必须连同企业本身或企业信誉一道转让,而不能单独转让。美国没有参加任何保护商标权的专门的国际条约,它虽是《注册商标条约》的发起国,自己却没参加。但它参加了《巴黎公约》在注册商标所使用的商品及服务项目的分类上,美国采用了《尼斯协定》中的国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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