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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相关事项详解,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协定与议定书的有关概念(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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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相关事项详解,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协定与议定书的有关概念(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相关事项详解

商标的保护是有地域性的,我们国内的企业要想做产品出口,进军国际市场,必须要申请注册国际商标才能获得国外相关的法律保护,而比起单独向某个国家提出申请注册申请,马德里商标刚好就为我们的产品走出国门提供了便利,花更少的钱,办更多实在的事,何乐而不为呢?人们对于马德里商标可能会比较陌生,尤其是对于自主创业来讲,假如以后公司的业务要走向国际,那么很有必要申请注册马德里商标。对于马德里商标,许多人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 为您详细解答:

马德里商标的有效期限

根据《马德里协定》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有效期限为 20年;根据《议定书》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有效期限为10年。

但根据《协定和议定书共同细则》规定,自1996年4月1日起,依《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10年期满之后仍要求在有关国家获得保护的,应按《协定和议定书共同细则》规定的保护期限和收费标准,缴纳第2个10年的费用或者续展申请注册费用。假如在1996年4月1日(不含当天)前,依据《马德里协定》已经获得申请注册的国际申请注册商标要求保护期限为20年的,待20年期满,仍要求在有关国家获得保护的,应按《协定和议定书共同细则》规定的保护期限和收费标准,办理商标续展申请注册;如当时要求保护期限为10年的,10年期满之后仍要求在有关国家获得保护的,应按《协定和议定书共同细则》规定的保护期限和收费标准,缴纳第2个10年的费用。

马德里商标优先权问题

第一、申请日期。申请日期是指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收到申请的日期,而不是指申请人向主管机关递交申请的日期。

第二、申请人欲享有优先权的,必须向《巴黎公约》某些有关成员国声明要求优先权,并且指明前一次申请的日期和受理第一次申请的国家,以及申请号。这是关于优先权的强制性规定。此外,巴黎公约成员国国内法还要求提供第一次的申请书副本和译本。

第三、声明要求优先权是以向巴黎公约成员提出的第一次申请为基础。这里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假如第一次申请遭到驳回以前,或申请人放弃

第一次申请以前,申请人已经在第二次申请时声明要求优先权,那么,申请人要求的优先权仍具有效力;其二,假如上述第一次申请此时还没胡有成为要求优先权的

根据,那么,第二次申请为第一次申请,其申请日应当优先权期间的起始日。在一般情况下,以上第二方面的情况是不常出现的。

第四、假如第一次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家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而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如英国、日本等,只要申请人具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资格和条件,该申请人也有权利在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声明在被指定保护的国家要求优先权。

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和国内商标有什么不太一样的?

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的不太一样之处:

一、方便

马德里注册商标体系是集中化的提交和管理程序。通过马德里体系,用一种语言(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提交一件国际申请,以瑞郎缴纳一组费用,即可在多个领土获得国际申请注册。

随着企业战略的发展,能够通过马德里体系将保护扩大到新的市场。各项商标能够通过1个集中化的系统来管理和维持。

二、节约成本

提交一件国际申请相当于提交了一束国家申请,能够有效节省时间和费用。

使用马德里体系,不必缴纳多种语言的翻译费,也不必在多个主管局的行政程序上多花时间

三、广泛的地域覆盖面

马德里体系具有在其97个成员的113个地区内同时提供保护的潜力,这些成员包含欧洲联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绝大多数发达国家以及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

这些国家代表着世界80%以上的贸易量。成员数量每一年都在增加。

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协定与议定书的有关概念

①特别联盟国家(即“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特别联盟是由适用《协定》的国家所组成的,适用《协定》的国家是指《协定》成员国,因此《协定》成员国即为特别联盟国家。此外,《议定书》第1条规定:参加本议定书的国家和组织与加入《协定》的国家均属同一联盟的成员。②原属国和所有人国家《协定》第1条第3款规定:原属国是指申请人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业场所的特别联盟国家;在特别联盟国家中没有此类营业场所的,系指其住所所在的特别联盟国家;在特别联盟国家中没有住所,但为特别联盟国家国民的,则指其国籍所在的国家。所有人国家是指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所有人(或申请注册人)所在的国家,即该所有人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业场所,若没有此类营业场所但有住所,若没有住所但具有所在国家国籍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般情况下,原属国和所有人国家为同一国家。可是,假如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发生转让,并且转让给了1个与转让人国家不同的受让人(转让条件是受让人必须是《协定》成员国),或者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所有人变更国籍,或其营业场所或住所迁到另1个国家,此时原属国没有转变,但所有人国家发生了变更。③领土延伸领土延伸是指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或所有人将自己的商标指定到“马德里联盟”成员国予以保护的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仅有进行领土延伸,才可能在指定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内得到保护。领土延伸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在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同时由申请人同时提出,即在填写申请表时,指定要求保护的国家;第二种是在国际申请注册后,申请注册人有希望得到其他成员国的保护,申请注册认可再次向商标局提岀领土延伸申请(即后期指定)。通过领土延伸得到的保护,其效力与再被指定国直接办理注册商标申请的效力完全一样。④国际局国际局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筹备“马德里联盟”大会的会议;筹备有关条款的修订会议;为“马德里联盟”大会即专家委员会和工作小组提供秘书处。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或商标所有人申请国际申请注册变更、续展、转让或变换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需经原属国或所有人国家主管机关通知国际局,由国际局办理在国际申请注册簿登记并出版公告等事宜。⑤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簿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簿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专门为记载国际申请注册各项登记内容而设立的申请注册簿,申请注册簿存于国际局,以便该局能对各项登记及时进行记载。国际申请注册簿的登记内容主要包含1)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包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代理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原属国的申请注册日期、申请注册号,商品或服务名称以及所在的类别,原属国的名称,指定保护的国家,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号、日期、申请注册日期、申请注册号等;2)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变更,包含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转让、删减等及代理人的各项变更;3)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续展;4)指定保护申请的驳回;5)商标的无效决定;6)某些司法或行政裁定;7)更正。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簿还能够作为国际局向有关人员或机构提供服务的资料,任何人均可申请并交纳一定费用要求国际局提供某商标在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簿登记事项的副本,国际局还能够收费办理国际申请注册商标间的预先查询。⑥国际公告国际局通过名为《国际商标公告》的期刊,每月都对国际申请注册簿登记的国际申请注册、变更、续展、转让、撤销、终局驳回、驳回的终局裁定和终局宣布无效等内容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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