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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与驰名企业名称的冲突问题,关于商标注销,你知道这些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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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与驰名企业名称的冲突问题

关于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两方面的情况。一方面是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在先的企业名称冲突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能够按照《商标法》31条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的规定通过注册商标异议程序、撤销程序解决。另一方面,针对现实生活中有人把别人的驰名商标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欺骗或者误导公众,损害商标专用权人合法权益时有发生的现象,新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别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能够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处理。”从而为解决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的冲突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2002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能够对涉及的申请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事人对曾经被行政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驰名商标请求保护的,对方当事人对涉及的商标驰名不持异议,人民法院不再审查。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审查。”明确赋予人民法院审理商标案件时认定驰名商标的权力,并对人民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程序和效力作出了规定,是今后我国通过司法程序保护驰名商标的法律依据。在新修改的《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出台以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暂行规定》的部分内容已经在上升为法律和法规中作了规定,部分内容与新的商标法律、法规不甚一致。因此,及时对其进行相应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关于商标注销,你知道这些就够了

关于商标申请注册大家应该了解许多,但关于商标注销,大家知道多少呢?为何要注销商标?怎样注销?今日,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关于商标注销的这些问题。

1、何为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注册商标人本人、或者别人的申请,将申请注册商标注销或部分注销的法律程序。

2、商标注销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人申请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申请注册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申请注册商标的注销手续,并交回原《注册商标证》。

注册商标人申请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或者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该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在该部分指定商品上的效力自商标局收到其注销申请之日终止。

注意:申请注销申请注册商标无需缴纳规费。注册商标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局重新核发《注册商标证》,并予以公告。

3、商标注销的分类

商标注销包含经申请注册人主动注销和商标局注销两类:

(1)申请注册人主动注销

申请注册人主动注销是指注册商标人不再使用申请注册商标而向商标局提出注销申请,商标局根据将该申请注册商标登记申请注册事项从《注册商标簿》中取消的法律程序。

注意:《注册商标簿》是商标局依法设置并保存的记载申请注册商标及有关申请注册事宜的法定工具,是申请注册商标法律效力的原始证据。在《注册商标簿》上登记项目主要有:申请注册号、申请注册商标、核定商品、商品类别、有效期、续展有效期、申请注册人名义等。

(2)商标局注销

商标局注销是指商标有效期满后,注册商标人未能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为商标做续展,商标局将注销该申请注册商标。

注意:自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申请,不予核准。

4、商标注销的办理途径

申请注销申请注册商标有以下途径:

(1)申请人自行提交电子申请,可通过网上系统提交商标注销申请。提交方法详见商标局官网“网上申请栏目。

(2)申请人可到直接到开展相关受理业务的商标受理窗口、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注册商标大厅办理。

(3)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5、办理商标注必须的资料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注册商标证》原件,不能交回原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3)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护照等)。

(4)直接办理的提交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中文译本。

6、常见问题

(1)申请注册商标被注销的,原《注册商标证》应依法交回;注册商标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申请注册的,重新核发《注册商标证》,并予公告。以纸件方式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的,发送给代理机构。

(2)注销申请被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不予核准通知书》。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机构。

(3)注销申请在商标局核准以前,能够申请撤回。

尽管我们平时很少接触商标注销,但仍需对商标注销的常识性知识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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