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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注销,商标怎样转出,工商企业注销后,其名下的申请注册商标咋办(怎么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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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注销,商标怎样转出,工商企业注销后,其名下的申请注册商标咋办(怎么申请商标)

工商企业注销,商标怎样转出

若公司已注销,却未及时将名下商标转出,将怎样操作呢?由于商标有效期限为10年,即使工商企业注销,该名下商标却并不会跟着公司一起注销,因此建议企业在注销公司以前先把名下商标转让出来,假如公司已被注销,那么在提交转让申请的情况下必须什么文件呢?细软注册商标网顾问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商标转出的文件如下:

(1)工商部门出具的该工商企业注销证明(加盖工商部门的档案章);

(2)该公司的清算报告(必须体现商标处分事宜);

(3)工商部门出具的清算组资格备案证明;

(4)同意转让声明。

假如以上文件都提供不了,那商标转让程序已经是没有办法了,只能通过对自己企业商标提交撤销3年不使用申请,在撤销成功之后,重新提交申请了。商标转让说简单很简单,说复杂很复杂,这全在于企业事先知道其流程。其实最不易的,应该是怎样保护好自己的商标,无论企业和个人,都要多长个“心眼”,为自己的商标做好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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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注销后,其名下的申请注册商标咋办

工商企业注销后,名下的申请注册商标咋办?

公司办理了注销登记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当然也就不应当再以已注销的公司的名义,来实施任何民事行为或其他法律行为。否则的话,属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组织名义,或者说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组织名义来实施相关行为。以已注销的公司之名义所实施的行为,其法律效力待定,该行为的后果由实际控制支配者来承担。

以吊销工商营业执照为准吗?

不过,这里的注销登记,是指该公司经依法清算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公司登记机关对公司作出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处罚的,不属注销登记。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仍需依法申请注销登记,在核准注销登记前,被吊销执照的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仍有民事主体资格。也就是说,公司等企业终止,以注销登记为准,而不以吊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因此,公司等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后,不可能也不应当再以该公司或企业的名义处置商标权等资产。

申请注册商标权怎样转移?

工商企业注销时,其债权债务及剩余财产一般应当清算完毕。但也有特殊情况,尤其是知识产权会被遗忘处置。对遗忘处置的公司资产,在工商企业注销后,应归其股东共同所有;其股东在承继公司资产的范围内,继续对该公司未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申请注册商标,该工商企业注销后,只要相关申请注册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该公司的权利义务承继者可继受取得相关申请注册商标权。为此,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均规定了商标专用权移转制度,即:“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因转让以外的继承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

2002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曾在第四十七条对办理商标专用权移转手续的时间有催办性限定。即:“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自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1年期满,该申请注册商标没有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申请注册商标。提出注销申请的,应当提交有关该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不过,2014年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删除了前述规定。也就是说,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只要仍在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内,就可申请办理移转手续,其别人无权以未按期办理移转手续为由申请注销该申请注册商标。

申请注册商标权移转,一般是向原注册商标人的承继者移转(这里的承继者,如死者的继承人;原注册商标人是企业的,包含该企业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该企业注销后承继其权利义务的股东或投资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强制执行移转给新的权利人。

这些“变通”行为不可取

有的人会嫌前述操作麻烦,总想采取变通手段。如:向商标局隐瞒原注册商标人已死亡或终止的事实,采取模仿签名、假冒公章或想办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注册商标人名义签署商标转让协议,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或是,伪造相关证明文件,将新的受让人伪称为原注册商标人的继承人或权利义务承继者,而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移转手续。此外还有一种非常恶劣的情节:既非合法的承继者,也非承继者同意的受让人,而是恶意侵占者,采取伪造相关签名盖章、证明文件的手段,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转让或移转手续,恶意侵占该申请注册商标。

假如原注册商标人死亡或者终止后,并非由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承继,而是通过商标移转或转让手续,直接从原注册商标人名下过户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隐瞒了由原注册商标人的承继者出让给第三方这一事实,要么是非法侵占骗取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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