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申请注册商标近似的方法
有什么方法能告别申请注册商标近似?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在申请商标的漫漫长途中,1个环节不对,就有可能被驳回,而商标近似则是
申请商标
道路上最易遇到的问题,究竟怎样才能避免商标近似呢?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教你几招,轻松告别商标近似。首先,我们必须了解商标近似是怎样认定的。类似商品上判断文字商标近似的基本原则:音、形、义近似(包含不同语种翻译后相同或近似)或均无含义,符合其中1个条件,造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结果的,通常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其次,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教你怎样解决商标近似:避免文字商标近似的解决办法为加字、换序、更换个别字后使两商标在音、形、义中3个判断元素中至少有1个元素不同,使两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要求。
那么,添加什么字词后能够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呢?
1、应选择添加能使商标整体产生新含义的字词。尽管只是一字之差,却使得商标整体含义发生转变,因此不近似。当然,假如你在加字的同时改变字体的设计,则可增加商标显著性。
2、在商标前加虚词。但值得注意的是:如若将虚词添加在商标中间则构成近似。
换字的原理是读音相同或近似,但更换后使商标形、义或者整体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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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商标局的行政起诉状,告商标局的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范本原告:**** 性别:**** 民族:**** 地址:**** 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诉讼请求:
1、判决撤销被告对原告注册商标申请的不予受理决定
2、判令被告对原告的注册商标申请依法予以受理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向被告递交了注册商标申请资料一份,要求办理注册商标申请手续。被告当日口头告知原告,根据其发布的《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常见问题》之规定,从本年度开始,自然人申请申请注册商标时须一律提交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证明或其他的单位证明,否则均不予受理。原告几经交涉未果,遂要求被告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被告称只能口头答复。嗣后,在原告的一再坚持和反复交涉下,被告于2007年5月31日向原告发出了《注册商标申请不予受理通知》。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行为严重违法,现总结如下:
一、被告作为国家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不受理自然人提出的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被告作为 的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向申请人发出的不予受理文件没有文件编号,属于严重缺失规范性的任意性行政行为。
三、被告在口头答复原告时以其发布的《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常见问题》作为其行政行为的主要依据,嗣后,在其向原告发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中却对该项文件讳莫如深、只字未提,原告认为其行为属于一种公权机会主义的做法,这种做法侵害了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机关的信赖权,被告因此有失其社会公信力。
四、被告发布的《自然人办理注册商标申请常见问题》从形式到内容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被告作为 的商标行政管理机关,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改变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范围,任意剥夺自然人享有的商标法律权利。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民事权益,与此同时,也极大的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被告的行政行为,以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原告:****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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