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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不服应当怎么办,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程序以及复审程序起诉(怎么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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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不服应当怎么办,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程序以及复审程序起诉(怎么申请商标)

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不服应当怎么办

宣讲要点在中国,对駁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必须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必须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资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且在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资料。典型案例宋某是南方某市A日用品公司新产品研究开发部负责人。2012年9月,该部接受公司的委托,准备研究开发一种当时市场上存在空白的、高效超强的洁厕灵新产品。由于该项目要求高、工期短,参加此次开发活动的研究人员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终于在2013年12月中自研制开发出这种新产品,共花掉111天的时间。为了纪念这段特殊阶段,2013年3月,公司决定将产品的商标以“111”3个普通印刷体的阿拉伯数字申请申请注册。经商标局审查,因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功能而予以驳回。A公司收到商标局作出的駁回申请决定后,认为商标局的决定是错误的,理由可归纳为以下3个方面:(1)国内尚没有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在洁厕灵商品上使用的厂家,故此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在洁灵上使用并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认;(2)之因此采用这3个阿拉伯数字作为自己商品的商标,目的是为了纪念新产品研究开发部成员在那111天中所付出的艰苦努カ;(3)国内其他企业也不乏采用阿拉伯数字用作商标及构图来申请注册商标而获得成功的,例如“999”也是1个商标,也成功申请注册了,为何自己申请申请注册的“111”商标却不能获得同样的申请注册?作为参与此次新产品开发活动的负责人,宋某特别希望商标局能核准“11”商标的申请注册,但目前遇到了这种尴尬的处境。专家评析本案中,由于A公司申请的“111”商标仅以普通字体的阿拉伯数字构成,且指定使用在可能以数字傲型号、货号的商品上,不具备显著特征,不易为人们所识别,不具有商标的可识别性,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能够根据商标法第30条的规定,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4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A公司能够自收到驳回申请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商标局驳回申请注册申请决定书副本以及他证据资料,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在此提醒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一定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否则很可能会被驳回。法条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别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申请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子公告。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必须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能够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申请注册商标,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每一件注册商标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商标图样应当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制或者用照片代替,长和宽应当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并提交能够明确三维形状的图样,提交的商标图样应当至少包含三面视图。以颇色组合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提交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对申请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描述,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以文字加以描述;商标描述与声音样本应当一致。申请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商标为外文或者包含外文的,应当说明含义。第十四条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册商标申请人的名义与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一致。前款关于申请人提交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向商标局提出的办理变更、转让、续展、异议、撤销等其他商标事宜。

对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程序以及复审程序起诉

修改后的《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注册商标申请人。注册商标申请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驳回注册商标申请的程序以及复审程序商标局依据《商标法》有关规定对注册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驳回其申请,发给注册商标申请人《驳回申请书》,写明驳回的理由及请求复审的期限。《驳回申请书》与原申请书件一同寄给注册商标申请人。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驳回申请的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的,申请人应当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1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注册商标申请书》、原商标图样十份、黑白墨稿1份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驳回注册商标申请是商标局的行政行为,为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商标法》规定这种行政行为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从而便于当事人寻求行政救济,也就是通过适当的程序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商标局的行政行为进行复审,以保证其行政行为的公平性、合法性。对于注册商标申请人来讲,请求复审是商标获得申请注册的机会。注册商标申请人应当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进行认真地研究,若发现驳回理由不充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请求复审时,应当说明所申请的商标符合申请注册条件的理由商标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二)当事人的起诉权该条第二款规定了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本次《商标法》修改中增加的一项重要内容。原《商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决定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的决定。而从具体情况来看,申请注册商标作为一项民事权利,应当给予司法救济的权利。按照知识产权协议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有关获得和维持知识产权的程序中作出的终局行政决定,均应当接受司法或者准司法当局的审查。基于上述考虑,该条增加关于当事人的起诉权的规定。其中“三十日”属于法定时间,当事人必须在此时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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