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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

  
很多企业对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希望大家能对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怎么申请商标)

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以及文字商标的优势

最近几个顾客拿到商标证书的顾客反应,带有图形的,有设计的,字体变形的商标竟然都不能备案,即使是R标也不能够!只是要逆天的节奏啊!

以下是顾客咨询亚马逊官方的回复

假如这些信息不是亚马逊测试阶段的规则,那大家要面临什么问题呢?

其一、商标带有“设计的、图形的、字体变形的”都将要重新以文字去申请注册商标

其二、不管这些信息是不是亚马逊测试阶段的规则,小编告诫还没有开始申请注册商标的小伙伴们,请以文字去申请注册商标,现在看来平台的规则只会越来越严格,越来越变态!

其三、有卖家反应,提交“亚马逊品牌申请注册”的情况下,亚马逊会发一条验证码到当时小伙伴申请注册商标的代理机构那里!小编再次告诫小伙伴们,申请注册商标要找规模比较大的代理机构,万一等您的商标下证了,要提交亚马逊品牌申请注册的情况下,发现帮您申请注册商标的代理机构消失了的话,那么就尴尬了!(这个是玩笑话。。。。可是,不管处于什么原因,找专业的总没错)

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

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

不要只申请注册图形商标

重要的事说三遍!

为何?

天猫不接受纯图形商标进驻你知道吗?

难道你不清楚图形商标在互联网上不便于搜索吗?

难道你不清楚图形商标不利于口头传播吗?

网友一脸懵逼的表情,

原来这样,我还真不清楚!

互联网时代,你别只想着开个店做周围人生意,互联网最大的红利是流量和搜索。试想下,你的产品很好,消费者想在网上找你,你名字都没1个,他咋找?

并且现在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端的流量远超PC端,把1个图形放在手机小屏上,是很难辨认的。

而文字,就好辨认得多。

但有网友可能要问,我就是非常喜欢那个图形,难道我都不能申请注册吗?

能,当然能!

但你要再单独申请注册1个中文或英文商标来组合使用。

非常不建议文字和图形一起来申请注册,

由于那样,被驳回的风险几率很大。

分开申请注册的话,即使图形驳回,但文字还是申请注册下来了。

反之,文字被驳回,但图形有可能申请注册下来。

假如组合一起来申请注册,任何一方不符合规定,这个图形加文字的商标都会驳回。创业者的时间成本耗不起,有可能你的竞争对手,在你商标审查期间分开申请注册了图形和文字,最后成功了,你眼睁睁无能为力。

申请注册汉字商标的优势

在已有的商标数据库中,汉字商标的比重超过了50%,由于好记、易读、传播性好等优点,汉字商标坐上了申请注册数量的第一把交椅。下面就而言说,汉字商标都有什么优点。

1、易读

易读是许多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首先会考虑的问题,试想一下假如使用一佶屈聱牙的词汇,任何人都不会有兴趣去研究这个词汇的名称,俗话讲顾客是上帝,上帝都不清楚您卖的是什么东东,他怎么可能会高兴呢。因此易读的特点就成了汉字商标最大的优点。

2、好记

好记的特点其实并不是仅有汉字商标有,其他类型的商标也是有的,可是从给人的印象来看,汉字商标还是有一定优势的,由于汉字是每个人从小就会接触、学习的,某些有特定意味的词是国人共有的思维特征。举1个很常见的例子:“宏远”这个词,我估计所有人都不会认为他是1个贬义词,作为商标使用的寓意很好,一般人都会联想到宏大、高远等美好的字眼,这就起到了好记这个作用。可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许多词汇已经失去了好记的特征,有情况下一些看起来特别怪、奇的词,反而更具好记性。其实假如您仔细想想这些词并不真的“怪”。只是由于以前很少有人会使用而已,它们作为中国的汉字已经几千年了,怎么可能会怪呢?只不过商家利用了消费者的好奇心理而已。不过不管怎么说,好记是汉字商标最不容忽视的优点。

3、传播性好

传播性是商标必须具备的功能,假如1个别人无法描述或者无法在脑海中种下印象的商标,要来何用?例如1个人买了一件图形商标的衣服,他会怎么介绍给他的朋友,我买了一件某某图形的衣服?相信我他不会这样说的,顶多说一下在哪买的。假如这个商标是汉字的就不会有这样的尴尬了。因此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在考虑美观的同时,更应该考虑传播性。

4、意境很重要

中国汉字博大精深,一句话足够1个人受用一生,商标同样也能够。小编有情况下经常会看到某个品牌不明白什么意思,可是某一天假如突然发现这个词原来是这个意思,总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个情况下就会对这个品牌的大加赞赏。例如小情况下上网都说用百度搜索,那情况下并不清楚百度是个啥意思,只是别人叫我也跟着叫,等上了初中才知道哦原来是全方位信息搜索的意思(当然商家可能有更深的寓意,暂时不提),那情况下就会感觉豁然开朗,人家的商标名称取得太好了。不清楚大家有没有同感。

1个好的商标不仅必须经得起推敲,并且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失去价值,希望各位都能找到自己心中的那个属于自己的好商标。

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立法理由及法理价值

近些年恶意抢注行为愈演愈烈,立法机关逐步认识到商标使用的价值和作用。特别是在中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为弥补我国注册商标确权制度的缺陷和不足,遏制商标恶意申请行为,2013年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中增加了商标使用的规定,并完善了商标使用的相关规则,例如,在该法的第48条新增了商标使用的定义,明确了商标使用是“用于识别商品来源行为”,明晰了申请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的法律后果,吸纳了外国商标立法及司法的成功经验,对成为通用名称的申请注册商标因丧失其显著性的,不能继续享有商标专有权;新增申请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不得请求赔偿救济的理念和规则。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还首次确立了商标的合理使用、功能性使用及在先使用的规则,对商标权人行使权利进行了限制。[3]P51为规范商标的申请和使用,2013年《商标法》在总则中还引入了诚实信用原则,并简化异议程序,限定提出异议的主体和理由等,对注册商标异议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修改后的《商标法》经过5年的实施,上述规定对规制商标恶意申请申请注册和囤积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仍然无法根治此种行为,特别是在商标的申请阶段,针对恶意申请行为,商标管理机关缺乏直接驳回该申请的立法依据。为进1步完善商标使用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2018年3月启动对《商标法》的第四次修改工作。从上述分析得知,规制商标恶意申请注册是商标法第四次修改的主要目标,为了弥补第三次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不足,更加严厉规制商标恶意申请行为,新《商标法》将规制恶意申请商标的关口前移,在该法第4条中新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申请,应当予以驳回”的条款,即指申请人假如在申请环节达到了第4条规定,商标审查员可直接予以驳回,并在商标的异议和无效程序中,做了同样的规定。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比较,新《商标法》通过对第4条“不以使用为目的”不得申请注册商标的规定,不仅鲜明地向全社会昭示了申请商标的目的在于使用,并进1步倡导和强化商标使用的理念,防止注而无需,并且结合实践中企业为自保必须,申请防御商标预留了空间,即将那些“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善意注册商标申请排除在外;同时,在制度的设计上完善了规制恶意注册商标的申请程序,将“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申请”作为禁止申请注册的绝对理由加以规定,并适用于异议和无效程序中,体现了立法的进步。那我们应怎样理解和适用第4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规定?该要件和本条中的“恶意”要件之间是否为并列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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