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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

  
很多企业对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希望大家能对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

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

不可忽视商标抢注所带来的危害

对于企业或者商家而言,注册商标是其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注册商标是企业或者商家非常重要的载体,商标对于企业或者商家超越其本身价值的可能性,注册商标是在市场的竞争当中最为重要的维权基础之一。注册商标是促进唯一让或许商家在市场当中得到长远发展的重要动力。假如设计好的商标不及时申请注册,或者说使用了1个商标标记很久了没有进行注册商标,遇到商标抢注的话,那么对于企业或者商家而言将会是遭到巨大的损失。那么接下来将是小编为大家所介绍关于商标抢注的内容。

对于商标抢注,抢注人对于越是著名的知识产权越难逃得过被商标抢注的命运,例如“小猪佩奇”进军中国前夕,便有人接连申请申请注册“小猪佩奇”、“粉红猪佩奇”、“佩奇的家”、“珮珮猪”等关于小猪佩奇相关的角色名称和图形,涵盖多个类目近140个商标,直接导致权利所有人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责任公司在华申请申请注册类似商标遭到驳回,损失达数千万美元!

其实不只是国外品牌在华产生会发生商标抢注侵权,我国民族企业走出国门开拓国际市场时,也会在海外遭遇同样的商标抢注。北京老字号“王致和”在德国遭遇商标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被别人抢注商标,“大白兔”在美国、英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遭遇商标抢注,去年8月,中国120余家玩具礼品企业在智利遭遇商标被批量抢注事件……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去年中国有大约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一旦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恶意抢注成功,极有可能阻碍企业或者商家进入当地市场,进而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事实上,中国有许多企业或者商家在初创之时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不足,未在占据市场前对其知识产权建立全面的保护,导致企业在后期发展壮大,想对自身产品进行转型升级时,却面临辛辛苦苦打拼出来的品牌已被其他企业申请注册商标的局面在市面上比比皆是。因此,自主创业怎样做好品牌建设、合理认识知识产权竞争壁垒、避免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商标保护和专利保护是重点。

近些年,中国的民族企业或者商家一旦面临商标在海外市场当中被抢注,无论后续采取什么措施进行补救,商标成本都是不可预估的,并且还会延缓其进军海外市场的步伐,打乱其发展部署战略的布局。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要有防范未知发生的意识,秉承"市场未动,商标先行"的理念,争取主动权事,先做好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工作。将品牌推广与注册商标、品牌维护相结合,才能让品牌发挥最大效益。

不可弥补的损害和商标法的前沿

在最高法院于2006年在eBayInc.诉MerCExchange,LLC案中作出裁决以前,理所当然的是,在案情实质上显示出成功的可能性之后,商标所有人有权要求初步禁令救济而享有不可弥补的损害赔偿推定。。可是在eBay之后,专利案件中没有这样的推定,这使得该推定是否适用于商标案件的问题悬而未决。就在几周前,2014年10月6日,最高法院在HerbReedEnters。,LLC诉FloridaEntm案中驳回了证明书。Mgmt。,Inc.,第九巡回法院在该案中裁定,仅通过对案情进行初步论证就能够证明商标所有人无权享有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最高法院将其移交巡回法院,以解决商标案件中的推定问题,至少目前是这样,这导致诉讼人质疑在没有推定的情况下什么证据足以构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并考虑各个巡回法院的现行法律。选择论坛时。这不仅仅是学术探讨。在CutingEdgeSolutions,LLC诉SustainableLowMaintenanceGrass,LLC案,第3:14-cv-02770-WHO号(NDCal。,2014年10月20日)中,旧金山联邦地方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要求初步禁令。作物肥料和营养素的销售商CutingEdgeSolutions,LLC试图禁止在可持续发展的低维护性Grass,LLC(SLMG)上使用最先进的草种子混合物使用商标“CuttingEdge”。1法院拒绝救济的意见全面探讨了商标法中初步禁令的标准以及证明侵犯商标权所需的证据。在此过程中,意见就不可弥补的危害教导了3个重要的教训。首先,商标所有人应在其选择的论坛中熟悉商标案件的初步禁令标准。由于第九巡回法院遵循eBay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商标案件中的推定,因此,必须在案情之上和之外提供不可弥补的损害赔偿的证据,并且不会对丧失商誉或造成消费者混淆的“广泛或模糊”主张进行陈述。足够了。尖端解决方案中的原告普遍声称所指控的侵权行为会损害其善意并导致失去对其声誉的控制,但并未以具体证据支持这些一般性主张。尽管原告指出互联网上对被告产品的某些负面评论,并认为这些评论会损害原告的声誉,但这种证据被认为是不充分的,由于能够对任何产品进行某些负面评论,并且没有证据表明原告的潜在顾客将那些评论与原告联络起来。第二,法院的意见首先解决了不可弥补的损害,即使传统上是在案情实质之后解决不可弥补的损害。当抗辩原始禁令的动议者对不可弥补的损害的主张微不足道时,诉讼人应考虑以非传统的方式构造反对派的论点,以将这些弱点置于首位。第三,获得初步禁令救济的难度与原告本应知道所指控的侵权行为之间的时间以及原告请求禁令救济的时间成正比。例如,在本案中,法院认为原告应在提起诉讼前18个月了解所指控的侵权行为,这一因素严重不利于裁定无法弥补的损害。假如出现延误,它将严重损害对不可弥补的损害的主张,应始终是故事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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