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专利证书一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国家权威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企业易知识产权给出了以下答案:
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请求人只能是颁发证书时的共同专利权人,不能是第一专利权人。
(1)不再出具专利证书副本的情况
①专利权终止后;
②颁发专利证书后,因专利权转移发生专利权人变更的,不再向新专利权人或者新增专利权人出具专利证书副本;
(2)可更换专利证书的情况
①专利权权属纠纷经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解或者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后,专利权归还专利所有人的,在调解或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能够在办理变更专利权人手续合格后,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②2006年7月1日之后颁发的专利证书如有损坏,专利权人能够退回损坏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③专利证书中存在打印错误,专利权人能够退回证书,请求更换专利证书。
除此以外,在提交书件时,用户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共同权利人或本案代理人办理“专利证书副本”的,需提交共同权利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以及原证书复印件。
(2)共同权利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别人办理的,必须提供经办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委托关系证明和共同权利人个人身份证明。
(3)共同权利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必须提交共同权利人的个人身份证明。共同权利人委托别人以邮寄方式办理的,必须提交委托关系证明、经办人员个人身份证明和共同权利人个人身份证明。
当然,具备了相关条件还需了解商标补证方法。因此,在办理相关业务时,用户能够先咨询专业的代理机构或者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补发注册商标证办理步骤与申请书件的准备
补发注册商标证
补发注册商标证是指在《注册商标证》遗失或者破损的情况下,注册商标人向商标局提出补发注册商标证申请,并取得商标再次发出的《注册商标证》的程序。
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能够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注册商标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能够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注册商标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注册商标证申请书;
2、注册商标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3、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
2、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注册商标人一致;注册商标号、类别应与原《注册商标证》一致。
《注册商标证》的领取
《注册商标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注册商标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注册商标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注册商标证》。因各种原因没有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的,到注册商标大厅领取《注册商标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注册商标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注册商标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常见问题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络。
2、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注册商标人名义提出,补发的《注册商标证》名义为原注册商标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注册商标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注册商标证》名义为变更后的注册商标人。如原注册商标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能够加盖变更后注册商标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注册商标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注册商标证》名义为受让人。
4、直接到注册商标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办理补证申请6个月后还未收到《领取注册商标证通知书》,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详见“怎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后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