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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附商标定位策略,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怎么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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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附商标定位策略,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怎么申请商标)

比附商标定位策略

比附在行业领导者们身边,直接以高姿态展现自己的“个性”,进而靠着市场领导者的名望直接晋级市场第一军团,这就是比附定位,也就是攀附名牌的定位策略。通俗一点而言,就是企业通过各种方法,与某个知名商标建立1个内在联络,从而使自己的商标迅速进入消费者的心里,从而达到“借鸡生蛋”的目的。商标是被设计出来的,当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且对手实力强大不易被打败时,商标经营者能够另辟蹊径,避免正面冲突,以期获得竞争的胜利。如美国阿维斯出租汽车公司强调“我们是老二,我们要进1步努力”,而七喜汽水的广告语是“七喜非可乐”;我国亚都公司恒温换气机则告诉消费者:“我不是空调”。当企业不能取得第一位和某种有价值的独特属性时,将自己和某一名牌划归为同一范围,强调自己是某个具有良好声誉的小集团的成员之一,也是比附定位的一种方式。如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公司曾经宣布自己是美国“三大汽车公司之一”,使消费者感到克莱斯勒和第一、第二一样都是知名轿车了,从而缩小了三大汽车公司之间的距离。比附定位策略有利于商标的迅速成长,一般适用于商标成长的初期阶段。【案例】蒙牛初期传播的比附定位1999年,蒙牛刚新成立时,仅有1300多万元的资金,名列中国乳业第1116位,处于“三无”的状态。与伊利、草原兴发这些大企业相比不过是个相当于“指甲盖”大小的小厂。身形弱小的这头“蒙牛”就是想在内蒙古立足,都非常困难,更无需说全国。为此,蒙牛做出了“为别人做广告”的决定,它从产品的推广宣传开始就与伊利联络在了一起。蒙牛的第一块广告牌上写的是“做内蒙古第二商标”;在冰激凌的包装上,蒙牛打出了“为民族工业争气,向伊利学习”的字样。事实上,这些广告看似是对伊利的赞赏,实际上却使蒙牛和乳业第一巨头伊利并驾齐驱,从而在消费者心里留下深刻印象。这与美国阿维斯强调“我们是老二,因此我们更努力”的定位策略是一致的。并且,蒙牛这种谦逊的态度,宽广的胸怀,赢得了人们的尊敬和信赖,从而获得了很好的口碑。从2000年9月起,蒙牛投资100多万元,投放了300多幅灯箱广告,广告正面主题为枟为内蒙古喝彩枠,下书:“千里草原腾起伊利集团、兴发集团、蒙牛乳业;塞外明珠辉照宁城集团、仕奇集团;河套峥嵘蒙古王;高原独秀鄂尔多斯,我们为内蒙古喝彩,让内蒙古腾飞。”背面的主题为:枟我们共同的商标中国乳都?呼和浩特枠。实际上,以蒙牛当时的实力、地位和产业规模,这些商标都令蒙牛难望项背,但蒙牛通过广告使自己与对方平起平坐,使消费者感觉蒙牛与这些商标一样,也是名牌,也是大企业。蒙牛借伊利等名牌企业的名气提高自身商标的影响力,无形中就将自己的商标打了出去。也使自己从1个不起眼的小乳品企业,一跃成为知名的商标企业。蒙牛依靠商标比附定位,迈出了成功的1步。

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

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比荷卢及是比荷卢经济联盟,是由3个君主立宪制西欧国家:比利时、荷兰与卢森堡所联合组成的1个经济联盟。该联盟的宗旨是为了更进1步加深三国之间的关系,从而协调好三国之间的财经和社会事务政策,来加强与大国的竞争地位。那么比荷卢商标不可申请注册要素有什么?请参照以下信息:

1.在违背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规定时,不论商标是否在比荷卢联盟境内使用,都不得注测;

2.在用于服务或商品上时,有可能误导公众的标记不得申请注册;

3.集体商标自注册商标失效之日起3年内,不论在后商标的服务或者商品是否与已申请注册的集体商标服务或商品近似或相同,只必须该标识与失效的集体商标标识构成近似或相同,都不能获得申请注册;

4.与第三人在相似服务或商品上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相似,尽管该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只必须该申请注册商标失效期未满3年,则不得获准申请注册,除非经第三人同意,或有证据证明该申请注册商标已构成商标法有关撤销规定中定义的“未使用”

5.没有经过第三人同意,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六条定义的商标构成近似,足以产生混淆的标记,不得核准申请注册;

6.恶意申请注册的商标不能享有申请注册权,所谓“恶意”是指:

(1)已知道或应知道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在3年前已由第三方在比荷卢联盟境内以通常方式善意使用在近似服务或商品上,在后商标注册申请人没有经过该在先使用人同意进行申请注册的情形;

(2)通过直接关系获悉第三人在3年前已在比荷卢联盟境外,在相似的服务或商品上已以通常方式善意使用过类似商标,申请人在已知道上述情形情况下,任然在提交注册商标申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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