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标怎么申请注册?必须注意什么?
现在随着创业人数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公司注册必须在竞争激烈的环境中拥有1个属于自己的又容易让人联想记忆的商标,但许多企业只对国内申请注册商标,这导致在国外别人能够直接使用其商标,怎样进行国外注册商标呢?让我们跟着一起了解下吧!
一、国外注册商标办理途径
首先进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仅有两种途径,第一种最麻烦,必须向想要申请注册国家商标主管机关进行申请申请注册,过程麻烦并且易出现许多资料以及问题的遗漏,此外一种则是通过马德里联盟进行成员国间进行注册商标,这样就能够一次申请注册所有包含成员国在内的全部商标,一次我们常说的国际注册商标也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
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步骤
1.申请人能够任意选在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商机构进行委托商标代理。
2.申请人直接前往商标局申请办理步骤如下:
①准备申请文件及资料包含:已填写完成并且加盖公司公章的中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已填写完成并且加盖公司公章的外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国内商标局下发的注册商标证复印件或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假如申请申请注册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续展等业务。必须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申请商标图样必须准备两份,假如是彩色商标则必须福彩色商标图样两份;
②提交上述资料至国际注册商标处;
③缴纳申请注册国际商标规定申请注册费用;
④申请人领取国际申请注册证。
三、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注意项
1、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中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假如没有,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假如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中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能够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此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申请注册申请。而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人或自然人现在还不能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申请注册申请。
2、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中国启动一定的注册商标申请程序。自2008年9月1日起,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中国已经获得申请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或是同属“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的成员国,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够是已在中国提出申请注册申请的商标,也能够是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
3、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申请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申请人地址应与国内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的地址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包含颜色完全一致;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假如国内申请或申请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申请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上。
4、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申请注册时,假如与国内提出的注册商标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5、不予受理的国际申请注册申请
凡不符合《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以及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第六条之1、2、3或其中一条的,商标局不予受理该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
6、国际申请注册的有效期满后,如想继续使用的,应当续展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