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在劳动者工作期间,假如用人单位将劳动者进行辞退那么必须对劳动者进行相关的赔偿,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于劳动者而言必须了解清楚,才能知道子能够获得多少赔偿。下面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协助。
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薪水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薪水的经济补偿。月薪水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2个月的平均薪水。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2个月薪水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1个月薪水的赔偿金。
对于这个问题,大家看完本文的内容介绍之后都清楚了吧,这是在实际中我们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用人单位都要清楚法律上的规定,才能做相关的赔偿。当然,劳动者更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