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活动事项)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待定
最高资助:100万元
支持内容:
(一)举办市场对接、供应商采购等以扩大采购交易额为目的的活动。
(二)举办项目洽谈、投资推广等以促进两地项目合作为目的的活动。
(三)举办新品发布、政策宣讲等以提升企业、地区形象为目的的活动。
(四)主要资助用于举办上述三类活动的场地租赁费用、场地布置费用、设备租赁费用、翻译费用、会议服务费用(按不超过活动结算总费用的5%计算)、宣传推广费用(线下媒体宣传、线上平台宣传、户外广告宣传、视频制作以及资料印刷费用),对符合条件并实际发生的上述费用给予100%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