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当公司因其他因素希望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以总资产为基础变更为股权型股份公司时,一名股东将公司注册资本增资新分配的收入转入原股本取得的股权市场份额,按照法律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公司持有股份则无需缴纳。
(1)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在公私合营方面,公司应
在转股本的资产准备、亏损准备和未分配利润中,一个股东转股本额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法定赤字准备金和从净利润收入中提取的法定慈善转化为股本的,由赤字准备金转化为股本;
2.将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
3.公司股票、普通股或第三方股东原融资形成的资产储备以外的资产储备向股本的转移,本质上是向股东重新分配股息、红利。股东以股息、红利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按照“贷款、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还规定净利润收入不进行再分配,不筹集资金,已经亏损一年,从第二年开始按“贷款、分红、奖金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很难推导出未分配利润按这些明细折算为股本时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论点。再者,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大部分法律层面,都没有未分配利润转股本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
在实践中,从中国证监会最近批准的香港证券交易所反馈情况来看,中国证监会发展和审查委员会对这一问题非常关注,大部分香港证券交易所在收到针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反馈后,都是违规支付或者返还。
实践中,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香港联交所反馈来看,大部分香港联交所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下一阶段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已被非法扣缴,少部分未缴纳、豁免或延期缴纳的香港联交所第三方股东已向中国证监会出具缴纳承诺函或现场补缴。
在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将面临各种财务困难。当公司需要从港交所或其他方面转为股份制公司时,就需要面临财务困难。如果不了解财务知识,可以寻求专业知识来充分说明公司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