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

  
很多企业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希望大家能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申请高新企业)

2019年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各相关企业:根据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现启动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1.在宝安区依法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3.企业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日期从2018年1月1日起算;4.为申报年上1年度首次纳入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为申报年上1年度首次从宝安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的企业。二、奖励标准1.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1年度纳税额限制。三、申报资料1.申报单位在线填报的申请书;2.企业应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社会组织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6.项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8.上1年度上报统计局的统计年报(企业自行登录国家联网直报统计平台打印,提供“调查单位基本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或“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等任意一份表格);9.首次从宝安区外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在宝安区统计局“四上企业库的企业,需提供企业住所变更信息证明资料复印件;10.企业因名称变更,须出具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在官网发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的通知证明文件复印件。....【重要提示】:1.本奖励需提交的纸质申报资料以本通知要求为准;请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如社会保险号、国高证书号、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非常重要,请务必准确填写。2.截止2019年7月20日,申报企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仍在有效期范围内;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9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申报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同一事项符合多项资助政策规定的,原则上只可选择其中一项资助政策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对符合申报条件、且申请我局“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项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得同时申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新增’四上企业’奖励项目。四、申报程序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资料受理的方式。(一)网上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7月8日9点起至7月18日18点(二)纸质资料受理受理时间:2019年7月8日9点起至7月20日16点提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地址:宝安中心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资料,在纸质资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资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五、联络方式区科技创新局投资发展科业务咨询(因咨询人数较多,请优先通过QQ群咨询,便于我局对问题进行梳理统一答疑,提高回复效率)特此通知。附件:《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宝规[2018]3号)宝安区科技创新局2019年7月4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