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很多企业对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希望大家能对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深圳市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助-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关于申报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18年度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请注册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2.申报主体属于企业的,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3.技术中心所在地在宝安区(不含光明新区);4.内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度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二、奖励标准1.对经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奖励。2.对经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奖励。3.对经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的奖励。4.对获得奖励后被认定为更高级别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相应标准追加差额奖励。三、申报资料1.宝安区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项目申请表;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无须验原件);4.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请报告(内容包含企业基本情况及技术中心的建设情况等);5.企业内设技术中心被认定为2017年度国家级、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四、申报流程1.申报时间:本轮企业技术中心配套奖励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端口开放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2日。网上申报预审通过的企业还需提交纸质资料,由区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接收纸质资料并做形式审查,纸质资料提交时间为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

深圳市宝安区经济促进局2018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相关服务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