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异地区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债务和债权关系是由总公司来承担。因此,许多公司都喜欢用分公司来拓展异地的业务。那么深圳注册分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一、分公司注册资金分公司由母公司申请设立,没有注入注册资本一环节。分公司的经营资金由总公司供给,然后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全由总公司承担,也没有自己的独立章程及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二、分公司名称核准一般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名称,主要有两种形式:
①总公司名称+地域+分公司(如:深圳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区分公司)
②总公司名称+第一分公司等(如:深圳xx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三、分公司经营范围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容一般不可超过总公司经营范围,其公司注册地址需为办公楼,不可再住宅或是商住楼进行注册。
四、分公司财务核算
1、同一地区分公司成立后,会计核算方式一般由税务机关核定为非独立核算,所以没有开发票的资格。外地公司+地区分公司,可向税务部门申请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并可申请增值税资格。
2、分公司民事责任承担: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与业务执行机关。
3、外资分公司审批:外资分公司不需由各区外经委审批,直接到注册地所属工商局进行登记(特殊行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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