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用新型申请阶段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和摘要附图。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必须附有说明书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申请费用降低的,提交费用降低请求及相应证明文件。
2.在审查阶段,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实行初步审查制度。在初审过程中,审查员会对申请文件中的表格问题发出更正通知。申请人对通知书进行了更正。同时,审查员会审查其是否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户。如有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户,审查员会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会回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或修改申请文件。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不像发明专利申请那样进行实质性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的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包括下列事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或者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或者第四款的规定。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或者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的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并要求其陈述意见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答复的,其申请视为撤回。申请人陈述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认为不符合前款所列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3.授权阶段(1)授权:初审通过后,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以下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年度年费、公告印刷费、专利证书印花税。(2)颁发证书:申请人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这段时间大概2-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