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坪山区融资租赁资助
一、政策内容对坪山区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生产设备、仪器等发生的租赁利息,给予融资租赁利息50%的贴息支持,同一企业每一年度资助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二、申报条件(一)在坪山区申请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生产设备、仪器等并投放在坪山区使用;(二)企业符合《科技型小微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相关规定;(三)企业按期还清利息。三、审批方式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四、所需资料(一)《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请表(融资租赁资助)》(在申报系统填写);(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签字样本;(三)2019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申请注册未满1年的可提供股东实缴凭证);(五)科技型小微企业认定公示证明资料或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等相关资料;(六)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复印件;(七)融资租赁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包含利息单、发票);(八)知识产权合规性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