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第10条、第11条规定,对商标名称有明确规定,也有一些禁止性条款,如带有民族歧视、缺乏鲜明特色、只有商品通用名称等。申请商标前,需要清楚了解商标法的规定,不得随意命名。
该商标此前已被他人注册
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也就是说谁先注册谁就是商标。如果您申请的商标已经被他人注册,您的申请可能会被拒绝。还有一个案例:商标有3-6个月的盲查期。如果他人申请的商标没有进入商标局系统,我们无法通过查询识别类似情况,此时提交也会增加被拒绝的风险。
商标与其他商标相似
如果两个商标在字体、发音、图形构成、颜色等方面相似。,容易被大众误认和混淆,会被认定为商标相似而被驳回。设计商标时,避免模仿大牌和名牌,突出自己的特色和显著特点。
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申请注册商标除了侵犯他人以前注册的商标外,不能侵犯他人的姓名权、著作权等。,尤其是明星等公众人物,容易被拒绝。如果一次申请大量的星名商标,也会被认为是恶意注册而被拒绝。
考官的主观标准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存在着审查员的主观影响因素。“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考官对商标的理解都不一样。看起来与这位审查员相似的商标,看起来与另一位审查员并不相似。为此,如果商标被驳回,申请人也可以提出复审,可能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