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其附件(异议理由和材料)一式两份。
2.申请人是公司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式两份。
填写表格的说明:
1.商标异议申请的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之日为准。异议期最后一天为节假日的,可以根据需要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异议理由可附异议书,并附被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复印件。
3.商标局将《商标异议书》的副本转发给异议人,并在3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放弃答复权,由商标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