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申请的所有人,是本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三年并继续有效,不存在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4。该商标近三年批准使用的商品的年销售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5。申请人信誉良好,有完善的商标管理组织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6。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者地区注册,且销售区域广。
1、申请人必须是商标申请的所有人,是本省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三年并继续有效,不存在权属争议;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4。该商标近三年批准使用的商品的年销售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5。申请人信誉良好,有完善的商标管理组织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6。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该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者地区注册,且销售区域广。
021-8034****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企业易
微信扫描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