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指南
印度尼西亚全称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是1个东南亚国家,该国领土与东帝汶、马来西亚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国家相接壤。该国有别称“千岛之国”,是因该国由约一万七千五百零八个岛屿组成,是全世界最大的群岛国家。该国人口数在二零一3年就仅次于中国、印度、美国,居世界第四位。该国航空航天技术较强。石油资源可实现净出口,自公元7世纪起即为重要贸易地区。
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指南(申请前)
可申请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由姓氏、文字、字母、数字、色彩、图片或其组合构成的用于区别产品的标记;
2.由企业法人控制下的法人团体或其他商业组织使用在商品上以用于区别别人产品的标记;
3.由法人或法人团体在服务上使用并用于区别别人服务的标记。
不可申请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有害于社会道德与公共秩序的;
2.不具备显著性的;
3.公众熟知的地理名称的;
4.商品的通用名称;
5.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上与别人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近似或相同的;
6.著名人士的姓名或肖像、与著名商号及驰名商标近似或相同的;
7.同国家或国际间组织的名称、旗帜、标志或徽记近似或相同的;
8.同已获得的专利设计近似或相同的。
申请人资格
外国公民在印度尼西亚申请注册商标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必须指定印度尼西亚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根据巴黎公约关于优先权的规定,外国申请人可基本属国或巴黎公约任一成员国的首次申请,在自该申请日起算的6个月内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