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

  
很多企业对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希望大家能对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

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本站经过数据分析整理出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建立驰名商标制度的目的是弥补商标分类注册制度的不足,通过对驰名商标的跨类别保护,维护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全类注册能代替驰名商标吗?让我们谈谈在企业中帮助边肖。

商标法的全类注册是指对未使用类别的商标进行注册,从而达到排他注册的目的,最终维护善意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从表面上看,各类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功能相似,受到众多市场经营者的欢迎。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它们之间存在冲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认为有必要的,应当认定涉案商标是否驰名;第三条规定: (一)被指控的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是以商标驰名为事实依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涉案商标是否驰名;原告以被告注册的域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以及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的电子商务足以误导相关公众为由提起侵权诉讼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当事人主张争议商标构成对其注册的驰名商标的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不应当予以注册或者认定无效,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决定支持其主张的,争议商标注册不满五年的,人民法院在当事人陈述意见后,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进行审理;商标争议注册满五年的,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因此,根据按需认定原则,涉案的各类商标均已注册,行政和司法法官有权不认定为驰名。可以说,全类注册是我国商标保护制度下产生的畸形果实,重注册轻使用,虽然对初创企业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抢注风险;但是,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另外,大量的各类应用也浪费了有限的logo资源。对于未被开发、已被各类注册的商标,给后来的善意使用人造成了诸多障碍。

更多关于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的请关注本站。

以上就是企业易公司注册网整理的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类别(全类注册是否可以替代驰名商标登记)相关信息,更多北京公司注册信息请联系企业易客服。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