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购房补贴申请要准备什么东西
自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桂林市临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服务平台选购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签订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区房地产管理所备案,且已全额缴纳契税,所购住房为家庭在临桂区的唯一住房的,政府将给予每套1万元的补贴。
(一)申领补贴办理流程
1、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购房户,到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财政补贴审核表》,或登录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服务平台)
2、到区房地产管理所“财政补贴申请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3、审核发放补贴。
(二)提交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申请财政补贴审核表》(收原件);
2、购房人个人身份证明;
3、《房产信息查询证明》(区房地产管理所);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购买现房的不需提供);
6、契税税票;
7、不动产销售发票;
8、购房人银行账号(卡号)复印件。
(三)申领财政补贴后退房规定
已领取购房财政补贴如要办理退房、退税手续,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财政补贴,凭退还补贴的相关证明办理退房、退税手续。
(四)申请补贴期限
办理购房补贴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逾期不申请办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财政补贴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