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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以及申报条件讲解(申请高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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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以及申报条件讲解(申请高新企业)

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小编已经给大家整理好了,相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政策以及认定审核流程小编也梳理了,想要申报高企获得扶持资金的小伙伴可以参考一下该文章,小编等您的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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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咸宁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

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0万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认定审核流程

(一)企业走访

市执委会充分了解掌握本地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技术创新情况,实现审核推荐关口前移,对企业开展实地走访,实现申报企业现场走访全覆盖,提升企业认定申报质量。走访企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是否对企业进行申报推荐的依据。

(二)审查推荐

1.市执委会登录“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综合应用数据分析对比基础上,重点对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科技活动人员、知识产权情况、研发组织、申报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一致性和合理性等进行核查。同时加强与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的沟通协同,统一就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出具意见,将形式审查通过的企业推送到同意推荐状态。不符合上会条件的企业退回到修改状态或形审不通过状态。

2.市执委会结合企业实地走访情况和申报材料形式审查情况,在“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服务网”填写《形式审查情况表》。申报企业材料形式审查合格后开展专家评审。

(三)专家评审

1.评审标准

参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2.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为简化高企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中,不再由企业提供年度纳税申报表;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之后的专利,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纸质专利证书。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评审要求

(1)市执委会组织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专家评审工作,评审系统由省认定办提供,评审专家从省高企评审专家库中遴选(可推荐符合条件的本地技术、财务专家入选省专家库)。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市执委会将通过评审企业名单行文报省认定办。

(2)第1次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可完善申报材料参加第2次评审,第2次评审为终评。

(四)综合审查、认定报备

市执委会组织做好省认定办定期抽查工作。省认定办对市执委会上报的评审通过企业名单进行抽查。根据抽查情况,研究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并上报国家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纸质材料提交

通过备案的企业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和相关附件并装订成册,向市科技局提交完整的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备查。纸质申报材料须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确保网上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市科技局应认真核对企业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的真实性、一致性,准备专门的申报材料档案存放场所,妥善保管,保存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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