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注销公司及处理
恶意注销公司的处理方式:
1、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若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3、其他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公司注销后怎样申请重审
营业执照注销后不可以恢复,需要重新办理。
二、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对再审案件中诉讼主体企业已被上级主管部门注销的应该怎样处理
劳动争议再审判决确有错误,在当事人职工再次申请再审之前,对方当事人诉讼主体企业已被上级主管部门注销,是否应该将对方当事人诉讼主体企业已被上级主管部门列为变更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