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还需交房产税吗
需要交。房产税是租金乘以12%,每月60元,滞纳金是欠税按每天0.05%计算的。还得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居民自用住房是免税的,只有用于经营的房产才应缴纳房产税。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企业注销房产税终止情况说明
企业注销房产终止说明如下
纳税人在正式办理注销申请前可在办税服务厅注销受理窗口办理预检,窗口将发放《未结事项告知书》,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未结事项信息,如果有提示两税税源信息未变更,需要先将两个税种信息做变更或注销处理。纳税人也可以登录企业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税务注销预检。
一般注销预检企业可能会涉及到以下问题:
(1)存在未申报、欠税信息;
(2)存在未验旧的发票;
(3)状态为非正常、非正常的注销;
(4)存在房地产项目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5)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未完成企业所得税清算;
(6)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
(7)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
(8)存在未缴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9)未注销防伪税控资格;
(10)出口退(免)税备案尚未撤回;
(11)有房产、土地、车船未办过户或未注销;
(12)存在未处理完毕的税收违法行为;
(13)存在未完成的纳税评估;
(14)存在未完成定期定额分月汇总申报;
(15)处于稽查在案状态;
(16)存在其他应结未结事项。
公司注销交不起房产税怎么办?
公司注销必须结清所有的税费、滞纳金、罚款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缴房产税吗
如果企业的性质是公司需要缴纳,个体户则不需要。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税申请审核表》;
3、《注销(迁移)税务登记清票申请审核表》;
4、《发票购用印制簿》,以及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未验旧发票存根联原件;
5、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
6、企业和单位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总机构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7、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
9、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需按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终止公司法人资格。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
1、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1、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2、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1、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1、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2、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公司注销
企业注销之前应该交房产税吗?
企业注销还需交房产税。企业注销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