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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有新成立公司接手(公司注销后成立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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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有新成立公司接手(公司注销后成立新公司)

原公司注销,新公司成立,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应叫做什么呢?

原公司注销,新公司成立,承担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在法律上应叫做债权债务继承。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只有公司合并或者分立才涉及对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公司合并称为承继;分立则按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协议处理,否则分立后的公司要承担连带责任。

2.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适应市场经济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拓展资料:公司的优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具有以下优势:

市场经济要求平等的市场主体按照等价原则进行交换;通过公平竞争,从市场获取和提供商品,促进整个市场的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结构优化和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的要求决定了市场主体必须具有明确的产权,必须是独立平等的。法人制度以其独特的性质,使法人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作为一种法人形式,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势必使公司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与其他市场主体相比,公司优势明显如下:

1、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决定了投资于公司的股东既能满足投资者谋求利益的需要,又能将其风险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增加其投资积极性。

2、公司特别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公开发行股票、债券,在社会上广泛募集资金,有利于大型企业的设立。

3、公司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完全分离的原则,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独特的组织架构,使公司的资本和运营趋向于利益最大化,从而更好地实现投资者的目的。

5. 公司形式与个人色彩完全分离。它是资本的永久组合。股东的人身生存和安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因此,公司存续期长,稳定性高。中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就是说,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两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对这一法律规定的理解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观点认为,我国公司法不承认无限责任公司、梁河公司等其他公司形式,不能创设其他公司形式。另一种观点认为,该条不禁止适用公司法以外的法律设立其他形式的公司。

公司注销了再成立新公司麻烦吗?

确切的说,如果公司正常注销的话我们需要和正常的注册公司一样,进行注册就行了。主要公司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注销了,就不会再追究公司之前法人的责任,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一旦注销了,法人的主体就是不存在了,所以就不会继续追究法人的责任,同样股东也是不会追究的,这也是需要看公司类型的。如果公司是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债务都是由公司承担,公司无法经营就会做破产清算,法人和股东就是按照出资比例承担责任,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那么就是投资人承担企业所有的债务。

老板注销原公司,新注册一家公司,原员工全体转入新公司,几年后被辞退,补偿金按多少年计算?

按照总计的工作年限计算,新旧公司工作年限相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法律分析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员工严重违纪或者其他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认定员工严重违纪,必须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辞退违纪员工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行政法规以及政策性规定,并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只有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做出来的辞退决定,才可以成为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的判案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公司注销有注册新公司,新公司承接原公司的业务,对方客户要求出具变更通知单,工商局会出吗?

工商局不会出具变更核准单,因为你原公司不是变更名称或法人,是注销,之前的企业已经不复存在。这样的话,原公司与新公司并无任何行政上的关联,工商局无法出具变更单据。

原公司已经清算完成,那么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已经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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