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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

  
很多企业对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希望大家能对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注销公司的法院公告(注销公司诉讼)

注销公司登报需要哪些流程

公司注销登报流程:出现解散事由;成立清算组;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工作完成,制定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应提交注销登记书,法院裁决书等材料,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北京公司注销流程

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如下:一、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原始档案;

4、去工商局领取表格。

二、登报报告: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注销前成立的清算组,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三、登报报告在45个工作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四、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以上就是北京公司注销的步骤以及准备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公司注销时,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时,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公司注销的时候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然后带着相关的证件去工商部门申请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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