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流程
注销一个公司需要七个流程:进行公司清算组备案;2、在发行报纸刊登注销公告;3、到国、地税局,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4、到开户银行注销基本户;5、工商局受理,注销公司;6、到技术质量监督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7、缴销公章财务章。
一、注销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流程
1、注销一个公司需要七个流程:
(1)进行公司清算组备案;
(2)在发行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3)到国、地税局,注销国、地税税务登记证;
(4)到开户银行注销基本户;
(5)工商局受理,注销公司;
(6)到技术质量监督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7)缴销公章财务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程序的材料是什么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一般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
一般注销公司的步骤和流程,以下内容可参考:
1、股东决议清算
成立清算小组之前公司全体股东要召开公司股东会议,以文件的形式明确进行公司撤销并清算,需要签署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成立清算小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①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通知、公告债权人;
③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④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⑤清理债权、债务;
⑥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⑦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工商部门注销备案
持公司营业执照,各种章,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清算组签字的《清算备案申请书》,《备案确认申请书》等资料去工商部门窗口办理注销备案(部分省份可以网上电子办理),每个地方规定略有不同,备案前要先咨询当地工商部门。
4、注销公告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45天(已缩短为20天)后申请注销。
5、税务注销登记
拿着当月,当季,当年的财务报表,清算报告,清算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法人身份证(具体资料咨询当地税局,地方不同会有细微差别)等资料去税局大厅办理注销。
注意,虽然有即办注销”的方式,但很多税务局都不建议采用,具体还是要听当地税务局的。
6、注销工商
登记拿着税务注销证明,营业执照,公章,法人章等资料去工商进行注销(选择适用自己的注销形式)。
7、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拿着税务工商注销证明,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三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银行开户等资料去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再拿着注销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申请表(用人单位)等资料(先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所需材料)办理社保注销即可。
并为您附上公司注销流程图,以作参考:
企业注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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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以上就是全部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注销公司要哪些流程
注销公司流程主要分为以下七步:
1、工商注销备案;
2、注销登报公告;
3、国税注销;
4、地税注销;
5、工商注销;
6、代码注销;
7、银行注销。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