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注销,社保关系转至另外公司未经参保人同意是否有效?
有效的。如果社保局已经给予办理转保的话,说明两家公司应该有从属关系,他们之间应该有相关协议的,可能原公司股份全部转给这家新公司。你可以根基企业名称到天眼或企查查看看就知道了。
原公司注销,人员划转,新公司按照什么期限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如果是新公司接手旧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旧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新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新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如果是新公司接手旧公司的业务继续经营,劳动者仍然在原旧公司的地方继续工作,那么旧公司的劳动合同应当由新公司继续履行,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如果原合同到期后继续留用,那么由新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旧公司的工龄合并至新公司。当然如果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应当在新的劳动合同中写明原旧公司的多少工作年限合并至新公司。
如果是旧公司关闭,人员转移到新公司,换了地方到新公司工作,那么属于旧公司符合法定情形终止劳动合同,旧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旧公司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是否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旧公司的工龄因为已经支付了经济补偿金,所以不再并入新公司的工作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被注销前按排职工到关联单位,但职工不愿去,怎么办
公司遇到经营困难需要分流人员了基本上就是本企业不行了。如果企业把职工安置到相关企业也是良心之举,作为企业员工应该服从安排。但由于个人自身原因不能到相关企业工作还是可以向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自己合理诉求要求另行安排的。
公司注销后员工的问题
1. 公司注销后,就算解雇员工的 如果老板说跟我去北京发展,但员工不愿意去,那也是算解雇在先 2. 解雇,补偿是工作干满一年给一个月的补偿 3. 如果员工同意跟着老板去北京,那也算是注销的公司解雇员工,也应得到赔偿吗,职工自愿放弃的不算 4. 如果跟着老板去北京,老板说让员工和香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得到员工的同意才可以 5. 如果员工和老板约定,在合同中注明,在合同期限内,公司辞退员工,公司需要补偿员工剩余期限的工资。比如,工作了5个月,被老板炒了,公司需要再支付7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这个不合法的,因为要看解雇的原因,不能一概而论,所以,如果老板肯执行合同,你可以得到,不肯执行合同,你得不到法律支援的,所以和香港公司签约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