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怎样办理
一、依法组织注销公司的清算,公告终止: 1、依法成立清算组; 2、公告并 通知债权人 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 4、清算组权棉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必要的材料 1、 公司清算组 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 登记申请书 ; 2、 公司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 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想把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注销手续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上海公司注销流程
一、公司注销流程1、登报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选择报纸进行公示,注销公告至少需要公示45天2、注销社保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3、注销国、地税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公司需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国地税已合并,无先后之分)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登报公示45天后,可以去公司登记的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公司营业执照,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5、注销银行账户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6、注销印章前往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
二、注销公司条件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公司注销如何办理
公司工商注销流程。公司一但不在经营下去并且关闭,该公司就无法良好运转。 但实际上,在丧失经营能力之后,只有通过合法的清算和注销程序才能将公司从法律意义上排除,并且公司和负责清算的清算人可以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办理公司公司注销流程:
1、工商局公司注销备案;
2、税务局申请注销 ;
3、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4、 银行注销。
工商注销流程介绍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二)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四)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五)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灭
公司注销需要怎么办理
公司注销需要的办理手续如下:
一、清算。
二、注销登记:
1、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