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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

  
很多企业对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希望大家能对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公司税务注销如何操作办税)

公司注销税务如何办理

一、正面回答

公司注销,税务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税务登记。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书;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和其他有关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注销登记即可。

二、分析详情

公司注销税务办理流程:

1、将未开发票作废,已经领取税控设备及发票的公司需要先将税控盘中的未开发票作废;

2、发票验旧;

3、注销税控设备;

4、准备所需报表资料,包括当季的季度报表(增值税、印花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当年的年度报表(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当月的个人所得税报表,清算表,所有报表加盖公章;

5、清算证明。报表资料齐全后由办税人员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去窗口办理,在窗口申报完成后,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窗口会出具清税证明,到此,税务注销完成。

三、被吊销营业执照的税务怎么办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公司注销税务处理怎么操作

到税务局办理注销的企业,

一、有结存发票(含所有发票)的纳税人,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未使用的发票,携带作废发票到发票窗口验旧缴销;若发票已经全部填开使用,也需要先到发票窗口验旧发票。

二、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的纳税人在操作完上一步骤后,需要抄税(当月数据),然后填写《注销企业防伪税控设备登记表》

三、综合窗口注销报税后,纳税人需要到信息中心注销金税盘或税控盘。

四、以上步骤操作完以后,准备注销前需要填写的各种表单,填写完毕以后到综合窗口办理: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户: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季度已申报的只填写本季度的申报表即可;上季度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以及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报说明:上月份已申报的只填写本月份的申报表即可;上月份未申报的需要填写上月份以及本月份的申报表。

税务办理完毕后,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到工商。

去工商办理之前要登报注销公司公告(一般登报满45天后再去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税务注销怎么办理

公司税务注销可按如下流程办理:

1、公司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3、持相关文件办理注销手续;

4、等待税务部门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注销税务登记流程

法律分析:公司税务注销步骤如下:

1、到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到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在报纸媒体上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到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到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对于国地税共管户,纳税人一般须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并到主管区局申请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纳税人办理完清缴发票和清缴税款后持《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或主管税务所的综合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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