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问分公司注销,资产存货给总公司,是否缴纳增值
要的。
总分机构无偿划拨行为的增值税规定
总分机构间移送存货未向对方收取价款的,比如,总分机构间无偿划拨存货行为,属于总分机构将存货无偿赠送给对方。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八)项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存货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存货。总分机构应视同销售存货缴纳增值税。
销售额按如下顺序规定: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存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存货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存货,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公式中的成本是指:销售自产存货的为实际生产成本,销售外购存货的为实际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的规定,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属于应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存货,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的成本利润率。
参考原文如下:
一般纳税人公司不做了库存转给另个公司用交税吗?
应该缴税,公司转库存等同买卖行为,收入计入其他应收款,公司注销时资产处置需要依法纳税,但用于抵债的不需要纳税。
分公司注销余额合并到总公司,会计分录怎么做
分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
未分配利润(如果是累计亏损,则是贷方)
贷:应收账款
分公司结转后账面应该全部结清
母公司
借:应收账款
贷:其他应付款
未分配利润(如果是亏损则是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