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个体户注销去哪里
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
个体执照注销流程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
2、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4、带着执照去所在辖区的国税局大厅,查询是否有应交税款没有缴清,有些需要找管辖内的专管员核实或签字,拿到完税凭证。
5、带着税务凭证发票联再次回到工商所。提交完税凭证,一般情况当场就可以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6、顺利的话,一个月以内就可以办完。
上海营业执照注销怎么办理?
一、公司注销原因
公司注销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原因,内部原因例如公司经营不善,市场不好等。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二、公司注销步骤流程:
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2、清算完成,才公司需要成立清算小组,开展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提出清算方案。
4、清算完成,才能进行工商注销流程
5、接下来去税务局注册核查缴纳清算费用,注销国税和地税
6、去社保局核查缴纳清算费用,注销社保账户
7、去工商局去注销营业执照
8、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
9、注销质监局注销许可证
10、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
11、公司需要登报公司,宣告公司即将注销能进行工商注销流程
营业执照注销流程
不想经营了,需要注销营业执照的,那么今天我们来聊聊广州个体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和费用?
1.首先,按照国家税收的要求填写表格,包括签字,盖章,缴纳税款,支付发票,最后取回国家税收登记证,并发出注销国家税收登记的通知。然后到当地税务部门补足税款,将发送取消当地税务登记的通知。最后,通过收到的两个通知,我们去了银行关闭帐户。
2.到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填写申请撤销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表格,并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退还给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将收回其营业执照。 (请注意,在取消工商局之前,应在媒体上发布三则取消公告,并将样本提交给工商局)。只有在这里,广州自营企业的注销才能完成。
还应注意,申请人是指已建立个人企业的自然人。申请人委托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以上内容是《广州市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程序》的介绍。希望您能基本了解广州个体工商户的注销程序,以免造成混乱。
3,取消个别企业的营业执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纳税人需要取消收,购发票的税务登记时,应首先进入发票供应窗口以清除要取消的发票。
2.纳税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如果要补缴税款和逾期款,经职能部门审查后,税务部门(分支机构和管理部门)负责清算和入库。
4.如果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的变更,则由原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5.除原件外,纳税人提供的所有其他材料均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公司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公司注销
二、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营业执照,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一)备案登记
自注销(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领取《公司备案通知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应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二)清算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注销税务登记及其他清算工作(略)
(三)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内容应当包括:公司注销决定、注销原因。
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生效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