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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司注销后(主公司注销后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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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司注销后(主公司注销后股权转让)

公司注销后可以恢复吗

一、正面回答

公司注销之后不能恢复。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不能恢复。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

二、详细分析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登记的应当解散,并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未结束,或者股东应当组织清算而未组织清算,未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的,股东不得设立新的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对被处以吊销营业执照处罚的主体,要求其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三、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1、清算。公司在办理注销程序前,必须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清算,需成立清算小组,开展相关的清算工作,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具体的清算方案。

2、登记。公司在注销过程中,需要到以下七个机构或者部门,办理相关的账户注销,到社保局注销社保账号,到税务局注销公司的国地税,在报纸上登报公示,关于公司即将要注销的信息,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到银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账户以及到质监局和公安部门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公司注销后财务处理

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账簿等会计资料不可以擅自销毁,可以移交给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

【法律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注销后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法律分析】

公司经合法注销程序以后,丧失法人主体资格,公司和股东对公司以前的债务均无需承担责任。即使公司财产不够偿还公司的债务,公司股东也不受公司债权人的追索。公司法要求注销公司应当经过合法的清算程序,包括告知债权人主张债权等,否则即便已经注销也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注销了还能恢复吗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之后是不能恢复的。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注销之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不存在了,是不能恢复的。如果想要恢复公司,可以按照公司注销前的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等重新申请注册新的公司。当然公司注销可以是主动行为,例如执照期满不续,也可以是被动行为,例如公司被撤销或被吊销之后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并注销。工商非正常户注销后,只能申请正常注销,全部流程后才可解非法人监控,至于公司还有另外股东是否影响其后期工商注册等,只有到具体部分申报过程才可知晓,目前没有明确限定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公司注销过后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注销过后的债务应作以下处理:依法应由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负责处理。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注销后,还有债务未清偿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注销后债务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后遗漏债务的处理方式:如果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则债权人可以主张由上述人员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

公司已经清算完毕注销,上述股东参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直接以清算组成员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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