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公司被注销如何处理
公司在诉讼期间注销的,公司股东应接替公司参加诉讼。具体如下:
1、如果公司清算报告载明的公司剩余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可以直接判决股东清偿;
2、如果公司清算报告载明的公司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应允许债权人变更诉讼请求,追究股东不依法履行清算义务的侵权责任。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起诉后公司不用了怎么注销
起诉后公司注销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公司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公司法人为当事人。民事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满足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消失,应当以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被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公司却注销了怎么办?
法院判决胜诉后对方公司却注销了,可以到工商局查该公司的登记资料,谁注销该公司,追加申请注销人及股东为被执行人,如果法院不同意的话,可能需要再去起诉这个公司的全体股东了!公司在工商局注销时一般会要求股东作出承诺:如有债务,股东承担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依法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如存在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等情形的,债权人可根据相关规定,请求负有清算义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时,应严格履行通知、公告告知债权人以及清理债权、债务等清算义务。因清算组未履行通知义务或隐瞒公司尚有债务等,导致债权人无法得到清偿的,债权人可请求清算组成员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股东的有限责任不是绝对的,作为公司清算组成员的股东,只有在自行清算公司时,严格依法进行,方能享有法定的股东有限责任的权利。否则,就要承担给公司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这也是权利义务相统一这一法律基本原则的应有之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通知、公告债权人;(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五)清理债权、债务;(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