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资质会被注销?2020年建筑企业应该怎么做?
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一)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二)企业依法终止的;
(三)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四)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公司资质怎么注销?流程是什么?
办事流程
一、网上填报。
企业登陆粤建网“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
网上填报通过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由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地级市签署意见。
到企业工商注册地级以上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意见。
三、递交申报材料。
企业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四、领取办理结果。
当网上显示办理状态为“可到窗口取件”后,企业持接收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申报材料
一、经地级以上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的《广东省建设行业企业资质注销申请表》一式2份;
二、有要求注销资质内容的准予许可决定书(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的企业免);
三、所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建筑企业的资质证书如何注销,整个流程和需要哪些材料啊
91资质管家,河北专业代办建筑资质的专家,回答如下:
注销流程:
1、网上申报
企业登录“四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在线申报批准后,企业在网上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加盖公章);
2、地级市签署意见
到公司的工商注册级别签署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签署的意见;
3、提交申请材料
企业法人授权书、(经理)身份证和复印件、将申请材料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4、等待结果
当网上的显示状态为“可到窗口取件”后,公司将接收凭证、法人的委托书、(经理)身份证和复印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注销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1、企业资质取消申请表由地方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签署的《企业资质注销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注销资质内容的准予许可决定书(主动申请注销资质的企业免除);
3、所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如何申请注销
若要注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需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具体流程建议咨询原资质审批部门。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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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注销建筑业企业的资质?
如果有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等五种情形,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活动,应当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1、什么情况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撤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2、 什么情况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向社会公布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作废,企业应当及时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交回资质许可机关: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企业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3、资质被撤回的企业,是否可以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被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在资质被撤回后3个月内,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核定低于原等级同类别资质的申请。逾期不申请的,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施工企业的资质?
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等。
依据《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施工企业资质的相关要求:
1、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六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3、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