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能注销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吗?
可以,分公司注销 本身就是需要总公司签署同意才可以注销。
分公司一般注销流程如下:
1.需要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需要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注销登记材料应该由总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一般所需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如果分公司是被依法责令关闭的,还需要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则需要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除此之外,还需要提交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等。在材料准备完成之后,就可以向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提交了。
3.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还需要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的撤销备案。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还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公司注销有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方式,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那么分公司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吗?
虽然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注销一般走普通程序即可,但也没有分公司不可以简易注销的相关规定。因此分公司只要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也就可以进行简易注销。也就是说,只要分公司是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部分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也可以进行简易注销),就可以进行简易注销。
其实从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就可以看出,分公司的民事责任实际上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所以分公司不经营之后,一定要记得及时注销掉,不然受到影响的不止是分公司负责人,还会影响总公司和法人。
公司分公司该如何注销
注册的分公司注销的办法:总公司应当在三十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申请注销登记。且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是否有权撤销分公司
总公司是有权利撤销分公司的,因为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由总公司设立,财产全部归属于总公司,分公司撤销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公司的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急求!谁知道总公司同意注销分公司的批文是怎么措词的
批示是针对分公司的请示所做出的指示性意见。
批示不需字数多,但一定要清楚地针对分公司请示的事项做出同意或否定的决定。
尤其要注意措词要恰当、意见要明确。
这是一个例子,我随手写的:批示XX分公司:兹收到你公司《XX公司关于公司注销的请示》(这个批示是针对什么事项的),经总公司研究(或董事会、高层干部会等,有权裁决此事项的组织),现决定批准你公司注销(明确地做出指示性决定)。
请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进一步做出指示处理此事项的原则)。
XX总公司(章)年月日(注:有的还需要数个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