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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员工安置(公司注销员工安置去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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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员工安置(公司注销员工安置去不去)

公司注销了该如何补偿员工?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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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了以后,公司要根据法律规定与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与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了以后,劳动合同中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公司在进行清算的时候用公司的剩余资产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给与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撤销后,对职工如何安置?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其中大多数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与生产经营类事业不完全对应,因为还有一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是非生产经营类的单位,这部分单位会继续保留。

对于撤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于在编人员安置,对于身份保留的总体原则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即:对于已经拥有事业编制的人员,改革后会继续保留其事业身份。

具体的安置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人员分流。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取消或转企后,会全部或部分将事业编制人员分流到同一主管局的其他事业单位,或者其他主管局下属事业单位,这种分流方式对于社改革单位的事业人员影响最小,但难度相对较大,这不仅需要单位的努力,更需要个人的社会资源。

二、转企后选择事业或企业身份。

因为事业单位改革遵循的是保证干部以及人员稳定为前提,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已经是事业身份的,可以自愿选择保留事业待遇,或者选择成为企业职工享受企业待遇。这也就是说,对于经济效益好的单位,选择成为企业职工更有优势。

对于事业单位的增额绩效,一般在单位转企后保留事业身份的人员不能享受。

同时,因为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企后,单位的所有领导职位全部为企业性质,所以要想晋升为领导岗位,后期也会变为企业身份人员。

三、满足条件的相关人员提前退休

对于工作满30年或者是工作满25年,离退休不满五年的同志,可以在遵循个人意愿的基础之上选择提前退休,提前退休所享受的待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待遇,这种情形主要是针对年纪比较大的同志。

此外,还有一些灵活性的安置方式,比如一次性买断工龄、安置到其他国有企业等。

事业单位改革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事业单位的功能和作用,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本身就是收支状况较好的单位,在改革之后,会享受到很多税收以及政策的优惠,所以对于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的同志来讲,在改革后待遇未必会降低。

公司注销 人员安置了还要给离职补偿金吗

“公司注销的,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第四十六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被注销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公司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公司注销后,员工被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对员工工龄进行连续计算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不连续计算工龄的,则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集体企业注销对员工有补偿吗?有何依据?

企业取消,法律规定应有补偿。任何用人单位(包括您提到的集体企业)解除,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的劳动合同案件,需要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取消在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所以终止劳动合同的对象都是员工。有人说单位被注销了,哪还有钱支付经济补偿?撤销前必须进行清算,优先支付雇员工资、经济补偿和工伤医疗费用。

当然,也有风险。员工必须有正确的期望。只要职工不存在过错,任何企业取消都需要为职工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般取消集体企业的原因,企业因合并、分立的下列原因可以取消; 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 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企业; 主管机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责令企业关闭的,解散企业; 吊销营业执照。清偿顺序清偿财产债务。

清算组应当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先分配清算费用,然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公司所欠税款。企业财产不能分配上述债务时,进入破产清算。

依照《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义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养老金的,应当划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赔偿金(令) ,除前款规定外,尚未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尚未支付税款的; 一般债权(序)。集体企业取消,只要职工不存在过错,任何企业取消都需要对职工进行补偿。只有在破产清算的情况下,才可能有不足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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