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注销吗?
公司如果需要注销,在时间上是没有什么限制的,除了个别地方的工商部门要求满一年以上方能注销。另外,公司经营不当或者是由于其他原因是虽然说是可以进行注销,但是必须要提前对公司账务进行清算工作,走完清算等流程之后,方能完成注销。如果说马上注册马上注销不现实,也要走一定的程序。
新注册的个人有限公司还没有营运的怎么注销?
公司工商注销流程。公司一但不在经营下去并且关闭,该公司就无法良好运转。 但实际上,在丧失经营能力之后,只有通过合法的清算和注销程序才能将公司从法律意义上排除,并且公司和负责清算的清算人可以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办理公司注销流程:
1、工商局公司注销备案;
2、税务局申请注销 ;
3、工商局递交注销资料;
4、 银行注销。
工商注销流程介绍
(一)公司内部作出解散决议。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清算开始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二)到工商局申请进行清算。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表格,办理清算组备案;其次,局认可的报刊上刊登清算公告;再次,制作清算开始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四)完成清算分配方案。首先,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其次,制作清算分配方案;再次,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报股东确认。
(五)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律人格的的成立和消灭都以登记为要件,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只有进行注销登记,公司的债权债务才会消除
刚注册公司的时候可以注销吗
公司刚注册可以注销。公司需要依法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进行公告;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再在清算结束后,制定清算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只有登记注销后,才算正式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刚刚注册的公司怎么注销
注销公司的流程如下:
1、先到税务管理机构办理税务的注销手续;
2、然后拿着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3、最后由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拟定提出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法律规定企业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应依法进行公告。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破产】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刚注册的新公司不想开了,可以随时注销吗
一般不建议马上注销,个别地方工商局规定成立1年内的公司不予办理注销。如果一定需要注销,那么可以去税务局申请税务注销备案后,前往注册地工商局做简易注销即可。
公司注销流程
一、工商注销备案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成立清算组、解散公司0
3、委托代理人证明
4、注销申请书
5、公章
6、公司老章程
二、注销登报公告
所需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三、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
四、工商注销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国地税注销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确认清算报告)
4、公司清算报告
5、注销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证明
7、公章
五、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
六、银行注销
需要材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