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商标撤三是什么意思?商标撤三怎样答辩?商标是由文字,图样,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而成,而1个商标仅有在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核准后,才会受到我国法律保护,即我们说的申请注册商标。而申请注册商标即有相关的权利,也有一些必须履行的义务。例如你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在使用,不能一直成为摆设。
商标法上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当1个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商标局能够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任何人也能够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商标局收到申请后,将通知注册商标人限期提供使用证明。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无效的,撤销该申请注册商标。
由于商标局通常不会自动去撤销商标,遇到这种情况毫无疑问是此外一家公司同样很看重你这个商标,因此他们希望通过商标撤三申请来让您这个商标无效话,这样他才能够重新申请注册这个商标。能够说商标撤三申请是1个很有效的途径。可是从另1个立场来看,本身商标就是非常有价值的,假如你都联络3年不使用,那也不能怪别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了。
当然商标撤销3年不使用也不是完全就没有挽救的机会。当您收到通知时,您应积极的搜集证据资料,做好商标撤三答辩。通常有效的证据包含:1.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及相关交易文书上(如标牌、产品说明、手册、销售协议、票据等);2.服务商标使用证据表现方式包含(服务场所装饰、菜单、招贴、价目表、文件资料、服务协议等);3.用于广告宣传证据的表现形式包含广播、电视、杂志、报纸及广告牌等媒体广告宣传、展会资料、照片、主管部门批准文件等。
商标撤销3年不使用对于希望获取该商标的双方都是1个非常有效的途径。实施者应该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于知识不够的盆有,能够通过联络我们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