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注销公司需要什么材料
注销法人所需资料如下:1、申请注销登记;2、破产裁定、解散判决书或者解散决议、决定等;3、清算报告备案确认;4、法人营业执照;5、其他应当提交的法定材料。一、登报;二、注销社保;三、注销国、地税;四、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五、注销银行账户;六、注销印章。在公司清算期间即可登报公示,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要登报3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法人代表怎么注销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代表注销的具体流程为:要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注销,如果公司还存续的,向公司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法人代表的方式注销原法人代表;如果公司解散、破产等原因导致公司注销的,直接办理公司注销登记之后,公司法人代表就注销了,不需要额外办理公司法人代表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根据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法人注销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即可办理注销。法人注销需要准备的资料: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2、备案确认申请书;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作出的决议;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营业执照正、副本;6、企业法人公章;7、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