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市民营及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
关于办理拨付2019年度市民营及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资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办理时间及相关手续
本次资金拨付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9日至12月1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请在公示计划表里的企业自行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窗口填写并确认银行账户信息,将资金拨付资料按时提交,逾期将不予办理。
二、需提供资金拨付资料
获资助企业需提供《银行账户证明》和《收款收据》两项资料,如企业名称有变更,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通知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查验原件。
三、有关要求
(一)银行账户证明要求
按照本通知附件1格式完整填写《银行账户证明》。《银行账户证明》需加盖企业公章。所填银行账户信息必须为本企业基本账户信息。
(二)收款收据要求
请企业出具正式的收款收据(填写格式见附件2)。收款金额按照公布的资助金额填写(见附件3)。收款收据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
四、常见问题
(一)请企业确保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所填银行账户信息(包含开户行、账户名称、账号)准确无误,与《银行账户证明》所填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上述信息有误导致资金拨付失败,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请企业将收款收据粘贴在《银行账户证明》下方指定位置。
(三)请企业对照附件3《资助计划表》的序号,在《银行账户证明》左上方填写相同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