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营业执照正、副本;分公司完税证明;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分公司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注销需要什么手续,可以详细些吗?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包括清算报告及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
6、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扩展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包括清算报告及确认清算报告的股东会决议
6、刊登清算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司注销
总公司出具什么证明可以注销分公司
出具一份总公司决议,由法人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内容因为什么原因要把分公司注销,就可以了。